关于撤销“桐人社鉴2015[0329]号 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决定
王国林:
2015年9月,我委依据你提供浙二医院出院记录记载“右侧颞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等病情资料,依法作出九级伤残的结论。
现经我委与浙二医院核实,鉴定时你所提供病历资料非浙二医院真实病历材料。为此决定撤销“桐人社鉴2015[0329]号初次鉴定结论书”。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撤销决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王国林:
2015年9月,我委依据你提供浙二医院出院记录记载“右侧颞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等病情资料,依法作出九级伤残的结论。
现经我委与浙二医院核实,鉴定时你所提供病历资料非浙二医院真实病历材料。为此决定撤销“桐人社鉴2015[0329]号初次鉴定结论书”。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撤销决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