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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6年8月4日

  (2016)浙0212民初5803号

  郑敏乐:本院受理原告卢科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举证事项。原告要求你立即归还借款55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李元宏与被告李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转普裁定书、转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4807-1号

  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冯方才与被告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480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4806-1号

  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平立与被告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480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2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4805-1号

  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金国与被告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480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4808-1号

  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屈小毛与被告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480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4809-1号

  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屈小毛与被告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杭州佰一装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480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151号

  陈丰雄(台湾):本院受理潘水娣诉陈丰雄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155号

  陈金喜(台湾):本院受理孙苏儿诉陈金喜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156号

  曾文正(台湾):本院受理李秋莲诉曾文正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1号

  曾子能(台湾):本院受理洪爱仕诉曾子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6号

  康顺发(台湾):本院受理丁亚芬诉康顺发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8号

  杨进庆(台湾):本院受理邹燕波诉杨进庆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9号

  陈国和(台湾):本院受理李阿女诉陈国和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舟普民初字第1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6377号

  蔡勇:本院受理原告田三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11:30在本院第十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173号

  绍兴市金事达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剑锋与被告金新民、浙江金事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金事达饰品有限公司和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5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710号

  陈和松、许雅芳:本院受理原告郑爱萍、骆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外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83民初894号

  慈溪市万月电器配件厂、王力冲:本院受理原告嵊州市巨鹰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慈溪市万月电器配件厂、王力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683民初8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嵊州市人民法院

  (2016)浙0604民初5120号

  金波、杜陈凯: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根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996号

  朱萌武、叶容雷:本院受理原告黄奇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766号

  曹微蓉、陈捷:本院受理原告杨雪蓉与被告曹微蓉、陈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343号

  谢小苗、张素微:本院受理原告诸葛玉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15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711号

  明刚:本院受理原告赵永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2民初5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522号

  金剑南、郑爱微、金煜:本院受理原告何志栋、吴秀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1月7日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3088号

  应聪锋、杜若琼、王盛坤: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总商会贰号应急转贷金管理委员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2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241号

  叶飞飞: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陈周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1月9日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2517号

  温州市鹿城达芙妮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定西诉你及张郁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2民初2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848号

  温州市时尚九九鞋服有限公司、郑加琼: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显兴鞋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1月3日9时30分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846号

  温州市旭翔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显兴鞋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1月3日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819号

  郑显林、桑培: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建珍与被告郑显林、桑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5)温瓯商破字第26号

  本院根据温州鹿城禾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5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温州市印象加油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1月11日指定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所担任温州市印象加油站有限公司管理人。2016年7月28日,本院根据温州市印象加油站有限公司出资人程丙颖、黄小萍、陈亮的申请裁定温州市印象加油站有限公司重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444号

  浙江天泰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创汇皮革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26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阳县人民法院

  刘海娥:本院受理原告平阳县振阳饲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海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支付货款现金13000元及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从起诉日至实际还款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由审判员包崇鸽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季暄燃、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陈政:本院受理原告陈钦早诉被告陈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煤款243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由审判员包崇鸽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季暄燃、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6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568号

  林国源:本院受理原告金佩雷诉你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现定于2016年11月10日9时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代理审判员王芳草、人民陪审员褚金凤、苏菊香(替补:许荣华、张孚世)组成合议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108号

  浙江众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5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60日内前往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郑胜西、施建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郑胜西、施建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4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浙江恒光进出口有限公司、谢丽红、朱国强、林双丹:本院审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们及浙江常开电气有限公司、朱国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温乐商初字第2801号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浙江宝亮光电有限公司、谢丽红、朱国强、林双丹:本院审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们及浙江正好电子有限公司、朱国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温乐商初字第2802号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11民初1996号

  谭沉浮:本院受理原告赵宝元诉被告谭沉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法院公告 2016-08-04 2 2016年08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