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 告

文章导航

债权催收通知

  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杨伯群、杨伯伟、杨樑樑:

  2012年5月20日,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借款金额陆仟伍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截至2016年6月20日,你方尚欠我本息126377300元。杨伯群、杨伯伟、杨樑樑作为担保人为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的以上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至今,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一直未按期归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现特发此函催收,望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通知人 曾志华

  2016年8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债权催收通知 2016-08-08 2 2016年08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