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的外地女孩找到一个正确出口
她被成功挽救,得益于永康检方创建的社会观护团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吴晓
本报讯 近日,经过检察官和社工的联合帮教,17岁的在校女生雷某终于顺利通过了考察期,拿到永康市检察院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书。雷某的爸爸更是喜出望外,张罗着要给女儿换所学校就读,重新开始。
像雷某这样通过帮教被成功挽救的,在永康检察机关并非个例。针对永康非公企业密集的特点,永康市检察院借力非公企业深化“检企合作”,把“走出去”和“请进来”结合起来,建立挽救帮扶机制,既保障了涉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服务了非公经济发展。
作为著名的“世界五金之都”,外来人口多、非公企业密集是永康的一大特点。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中,永康检察机关发现,其中九成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是外来人员(子女)。由于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在永康没有监护人,也没有固定住所,更没有稳定收入,既不具备管教基础,也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为了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永康市检察院与当地团市委合作创建社会观护团,购买观护团专业社工服务,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询问),另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心理矫治、行为引导和教育帮扶,协助检察官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雷某就是这样被挽救的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今年5月,雷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个17岁女孩,正读高中。了解了雷某案的详情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社会观护团,对雷某及其家庭等情况进行专业全面的社会调查。
社工们在对雷某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就学情况以及雷某父母、老师、学校等进行调查走访后,形成了专业的调查报告,认为雷某主观恶性不大,在学校的表现比较积极向上,其家庭也具备管教的基础和条件。在此基础上,永康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又进一步调查了解到,雷某的父亲是永康市一家户外家居休闲用品企业引进的技术型人才,在该企业已工作十余年,得知雷某女儿闯祸后,该企业负责人找到检察院,说明雷某及其家庭、工作情况,主动提出为其提供担保。
专业第三方的社会调查,不仅为检察官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更容易得到被害人一方的认可。在检察官、社会观护团成员等的共同努力下,被害人终于谅解了雷某,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对雷某从轻处罚的请求。在大家的关心帮教下,雷某顺利度过了考察期,最终被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雷某父亲所在的企业,也与永康市检察院签订了青少年教育协议,成为永康市又一家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基地。
除了“请进来”,永康市检察院未检科还通过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积极“走出去”。
针对外来未成年人涉罪占比高的情况,永康市检察院以企业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为主要宣讲对象,以 “网瘾防治”“知法懂理”“性侵保护”等为主要宣讲内容,逐步建立起“走出去”的办案模式。
永康市古山镇大园东村,有非公小微企业百余家,年税收上千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占全村人口的一半以上。暑假期间,很多务工人员的子女来到父母身边,永康市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也多次来到大园东村,开展《知法懂理 快乐暑期》系列讲座,向“小候鸟”们传授加强自我防护的知识,也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