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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 法

违规操作引发火灾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消防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张文翀 陈红芳

  近日,我省多地发生工作违规作业引发火灾的事故,操作工人因此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这给辛苦作业的工人敲响了警钟:必须牢牢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7月31日9时10分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神丽路1399号的浙江九和健身用品有限公司1号厂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官兵立即赶赴现场扑救。由于扑救及时,火灾很快得到控制,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8月4日13时58分许,嘉兴港区的合盛硅业厂区发生火灾。企业消防队赶到现场后,用水枪进行冷却,同时用干粉灭火。港区消防大队随后出动3辆消防车赶到现场处置。14时10分,明火被彻底扑灭。现场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8月4日15时42分,桐乡市乌镇镇兴源路18号恒生鞋厂发生火灾,桐乡消防大队立即调派桐乡、城南2个消防中队赶赴现场处置,嘉兴消防支队先后调派秀洲、经开、海宁和特勤4个消防中队前往增援。经过消防官兵近4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现场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发现:浙江九和健身用品有限公司的火灾是工人匡某在使用电动切割机进行管道作业时,火星溅入出风管道引起;港区合盛硅业厂区火灾和桐乡恒生鞋厂的火灾是因工人程某、黄某和章某违规电焊作业导致,更为严重的是,恒生鞋厂的电焊工黄某和章某都是无证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当地公安部门分别对匡某、黄某和章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程某则被行政拘留2天。

  消防部门提醒:夏季天气干燥,工人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的规程,时刻注意周围环境,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安全。


浙江法制报 说 法 00005 违规操作引发火灾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2016-08-09 2 2016年08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