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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王跃欢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6年7月21日依法转让给王跃欢,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王跃欢履行相关义务。王跃欢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王跃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序号企业名称截至2016年6月8日债权本金余额(单位:元)利息(单位:元)担保人1温州广大塑料有限公司12297054.23暂计算至2015年10月21日的利息为242545.83保证人:浙江飞翔航空用品有限公司、吴传康、吴美玲、夏国洲、缪秀华、周丽君  抵押人:1、李统益以名下的苍南县龙港镇西一路427号的住宅,建筑面积 377.23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2、林万营以名下的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82号的住宅,建筑面积 184.44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3、林瑜以名下的苍南县龙港镇人民路186号的住宅,建筑面积 177.28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4、王大栲以名下的苍南县龙港镇学望巷36号的住宅,建筑面积 178.56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5、吴传康以名下的苍南县龙港镇东新东街155号一层的住宅,建筑面积 49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注:

  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3.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 0571-87836723、13957782798

  特此公告。王跃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8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6-08-09 2 2016年08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