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市玖融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7月31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765.8万元。债务人位于宁波市科技园区创业大厦237-2,该债权由保证人潘亦凡、叶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西谷路117号一层面积为6473.20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咸先生 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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