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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孩子课间歇一歇,竟摔得满口血

时间:8月10日 地点:玉环法院

  孩子在补习班摔倒磕坏了牙,要送去上海治疗;培训学校却说这是意外,到上海就医属于过度治疗,到底谁说的比较有道理呢?

  小陆今年8岁,刚上一年级,但学习成绩一般。为了提高成绩,她报名参加了玉环一家培训学校的补习班。该学校号称专门从事学科辅导,技能培训教育,因此,父母也很放心地让小陆在这里上课。

  补习时间一般都在晚上。2015年11月19日晚7点左右,教室的照明灯在课间休息期间突然熄灭,准备走回座位上的小陆摔倒,导致牙齿受伤,满口鲜血。

  事情发生后,小陆被送到口腔门诊部紧急救治,医生嘱咐小陆半个月后复查。2015年12月5日,父母又将她送到上海治疗。

  不久,小陆家人就因后续治疗方案及费用与培训学校方面发生分歧,小陆家人以她的名义将学校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学校作为培训机构,未能尽到管理责任,造成小陆在教室内摔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学校方面解释说,小陆在课间休息期间受伤,是因照明灯突然熄灭引起,属于意外事件。而小陆在上海的治疗费用,校方认为是过度治疗产生,不予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小陆受伤期间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培训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还认为,作为患者,有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利,小陆在口腔门诊部的救治仅是事发时的紧急治疗行为,根据该院的医嘱,小陆到上海就诊的时间也已超过半个月,并不属于过度治疗。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小陆的损失为2456.2元,至于小陆后续的治疗费用,可待实际产生后再行主张。


浙江法制报 庭 审 00012 孩子课间歇一歇,竟摔得满口血 2016-08-12 2 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