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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和合光伏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7月31日,该资产债权总额为45000.72万元,其中本金39547.5元。债务人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该债权由浙江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和合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合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和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赵建杨、赵根有、傅条云提供保证担保,并由浙江合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党山镇梅林村三村村山北村的39220平方米土地及59950.46平方米房产以及浙江和合光伏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市滨海工业园区的土地厂房提供抵押担保。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 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20个工作日

  如对本次处置公告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黎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5774601 

  电子邮件: liqianwen@cinda.com.cn

  浙江省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exunping@ 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资产处置公告 2016-08-12 2 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