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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无资质企业因“偷排门”被处1850万元重罚

湖州法院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高敏 通讯员 刘云

  本报讯 明知自己不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置资质,湖州德兴化工有限公司却仍然为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处置草甘膦母液21000余吨。德兴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等人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到缓刑2年不等,公司也因“偷排门”被德清法院处以1850万元巨额罚单。

  本案是目前湖州判处罚金最高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法院通过重判重罚,体现了严惩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湖州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云介绍说,这两年,湖州两级法院严格执行刑法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破坏林业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昨天是湖州的第二个“市生态文明日”,湖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数据显示,湖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2014年至2016年6月,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129件,判处罪犯271人。

  保护绿水青山,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据了解,湖州法院2012年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30人,而2015年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120人,分别增加256%和300%。

  在惩处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法院也注重对被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安吉法院将被告人判刑后植林复绿情况纳入缓刑考核范围,现已督促复绿300余亩。

  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湖州市中院与湖州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制定了“环保非诉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推进会部署落实。活动中,共排查出案件46件,执结28件,依法关停污染企业16家,执行到位罚款68.6万元。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用足用好惩戒措施:南浔法院通过本地广播、报纸、电视、微信平台发布《致环境领域违法主体的一封公开信》,曝光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长兴法院将15名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并司法拘留2人。

  为实现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今年2月,湖州市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4月,湖州5家基层法院申请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报告也均得到当地编委批准。至此,湖州成为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的地区。

  目前,长兴法院已经专门安排审判人员单设审判资源庭,南浔法院在实行扁平化管理的改革模式下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其他法院则采取与其他业务庭合署办公的模式,总体均实现了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理。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湖州法院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2016-08-16 2 2016年08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