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力保辖区“不冒烟不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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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陈钧文
李康,今年37岁,现任杭州消防支队上城大队副大队长。入伍18年来,李康先后担任过排长、中队长、指导员、参谋、副大队长,处置各类灭火救援任务2100多起,抢救被困人员350余人,疏散被困人员2000余人,办理审核验收项目200多个,火灾调查50起,消防监督检查980余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获得全省优秀警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对于出租房消防安全这个老大难问题,李康一直特别上心。2015年6月,消防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对南星街道梵天寺路附近的出租房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梵天寺庙54号一个由仓库改造而成的“群租房”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个仓库被隔成了160个房间,共租住了300多人;这么多人烧菜做饭大都在房间门口进行;通道上停放着电动车,不少杂物也堆放在那里;违规用电、用气和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非常普遍。
李康立即联系当地街道和派出所,挨家挨户劝说承租户搬离现场。很多租客白天上班不在家,他就利用下班时间进行走访。与此同时,他要求房东立即与租客解除租赁合同,并清退相关费用。
作为分管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消防大队领导,李康经常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工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装修材料、消防产品的源头管理。
最近1年来,上城消防大队共完成装修材料见证取样560批次,监督抽样50批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6份,行政处罚7起,组织工商、质检联合检查10余次,极大地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净化了全区消防产品的使用、销售、生产环境。
今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开始后,李康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重点场所排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逐个“一点一策”整改,并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力保辖区范围内“不冒烟、不起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