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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6年8月16日

  (2016)浙0702民初7015号

  倪功成、周星芳:本院受理原告华征平诉被告倪功成、周星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701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汤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7432号

  毛雪花:本院受理原告倪洪钱与被告毛雪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743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03124号

  吴跃建:原告金式文与被告吴跃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03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吴跃建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归还原告金式文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确定履行之日)。二、本案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吴跃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6975号

  陈加良:本院受理原告周静泉诉被告陈加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陈加良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3337号

  陈超、陈强:本院受理原告成振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82民初33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4785号

  徐平、姚丽芬: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诉被告徐平、姚丽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82民初4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5)金义商初字第8366号

  义乌琳多饰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贸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丽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孟庆美、王跃忠、黄奇奇、孟庆芳、孟希烈、孟超奇、王州丽、王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告义乌琳多饰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贸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丽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孟庆美、王跃忠、黄奇奇、孟庆芳、孟希烈、孟超奇、王州丽、王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法律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案定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届时被告应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2999号

  刘体付:本院受理原告陈如美为与被告刘体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6)浙0782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被告刘体付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陈如美货款人民币46700元及利息(自2016年2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8元,由被告刘体付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5986号

  李正哲:本院受理原告刘永琴与被告李正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82民初5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23民初2071号

  何俊:本院受理原告郑津津诉被告何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称要求:1、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35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本案由徐旭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吴锡文、涂荣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开庭审理日期为2016年11月17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在本院柳城法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83民催12号

  申请人浙江尚宇建设有限公司因持有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遗失,该汇票出票日期2016年7月29日,票据号码0010004124131546,票面金额人民币90000元,出票人浙江尚宇建设有限公司,出票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永康市财政局财政存款专户。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4民初1898号

  应驰、陈亭亭、浙江峰琳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赛神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美奕工贸有限公司、浙江乐家厨具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俞洁花与被告应驰、陈亭亭、浙江峰琳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赛神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美奕工贸有限公司、浙江乐家厨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84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3846号

  陈予加、张小娟:本院受理原告陈小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26民初03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3900号

  钟生根:本院受理原告唐昌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26民初039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5444号

  何伟康:本院受理原告张晶晶诉被告何伟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何清良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刘波、人民陪审员李伯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1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1937号

  邵文祥:本院受理原告郑日成诉被告邵文祥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26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2328号

  黄生年、王群芳:本院受理原告周生平诉被告黄生年、王群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02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1974号

  张光星:本院受理原告倪惠莲诉被告张光星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01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4916号

  于祥甫、于伟胜、李娜:本院受理原告张朝战诉于祥甫、于伟胜、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9日上午8时40分在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02325、02327号

  黄生年、王群芳:本院受理原告黄荷宵诉被告黄生年、王群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02325、02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2461号

  衢州市南孔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衢州卡奥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房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802民初246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立预255号

  孔祥明:本院受理的原告黄雪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1547号

  邹勇军:本院受理原告陈红忠诉被告邹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如下:被告邹勇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陈红忠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并支付公告费65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2737号

  王万根、王钱根、王小均、王萍花、周晓贞、王璐、张慧平、衢州市南孔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云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法院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外网案件查询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王万根归还借款4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1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消 防 00008 法院公告 2016-08-16 2 2016年08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