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继旭:“大眼萌”的8年执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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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本报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王美姿
“这份荣誉让我感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我会坚持在这个岗位做下去,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手捧浙江法院首届“最美执行干警”荣誉证书和奖杯的林继旭闪着大眼睛,显得有些羞涩。
林继旭,永康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驻执行局副大队长。从事执行工作8年来,面对各种各样的“老赖”,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让被执行人折服。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有着帮群众排忧、帮企业解困的情怀。近三年间,他妥善执结涉企案件百余起,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换位思考的大眼“欧巴”
初识林继旭,首先就被他的一双大眼睛吸引。面对记者的提问,林继旭总是微笑着,不紧不慢地回答。
2009年,林继旭成为永康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驻执行局副大队长,一干就是8年。或许在其他人眼里,执行工作意味着吃苦,意味着一遍一遍的重复工作,可在林继旭眼里,执行,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
林继旭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因在家庭作坊工作时受伤,造成六级伤残的陈某。永康市人民法院判令作坊老板徐某赔偿陈某12万余元,可徐某给了1万多元后就失去了联系。另一边,着急要赔偿款的陈某家人,先后四次向市信访局网上信访,给林继旭施加压力。
“家属也是着急,我可以理解。”林继旭没有因此气馁,经过多方联系,辗转找到了徐某,并一次一次地上门找徐某做工作,终于让徐某在家属的帮助下筹到了6.5万。
了解到徐某本人也是残疾人后,林继旭又为陈某申请到了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1万元。事后,陈某也体谅了徐某的艰辛,同意放弃部分余款的执行。而陈某的家属还给永康市信访局寄去了一封感谢信,并对信访中过激的言语表示诚恳的道歉。
“没有人生来就是性情暴躁的,有时候换位思考一下,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一些带情绪的行为,我也可以理解。互相理解,也是为了工作更好地进行嘛!”林继旭笑着说。
耐心细致的执行“一帅”
林继旭被同事们称为执行局的“一帅”,不光是因为颇高的“颜值”,还因为他的好脾气。
“今天我拿不到钱就不走了!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申请执行人冲进林继旭的办公室,拍桌子指着林继旭的鼻子开骂。
林继旭不慌不忙,给这位老人泡了杯茶。对于这位老人,林继旭并不陌生。老人的执行标的是4.8万元,与被执行人其实是母子关系。执行中,林继旭发现,老人的儿子用这笔借款买了货车,但这辆车已经转入他人名下,老人儿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明显有规避执行的行为。
“我本来应该毫不留情地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可是他俩是母子,如果采取强制措施,肯定会造成母子关系进一步恶化。”林继旭顶着压力,一方面多次传唤老人儿子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他又几次到村里找老人的亲属一起做老人的思想工作。最后,老人儿子终于将借款还给了母亲,而老人也对林继旭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工作8年以来,林继旭每年执结案件均在300件以上,仅2015年就为债权人、债权企业追回欠款5000多万元,连续7年评为办案能手,连续4年结案数居全院第一,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金华市十佳优秀司法警察、十佳优秀执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