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5日裁定受理杭州杭松印刷有限公司(下称杭松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8月1日指定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
杭松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杭松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0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28069889,18657167079,联系人:金晓航)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能会影响到其债权的最终清偿。
特此公告。
杭州杭松印刷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