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杭州朗迅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屈燕辉的申请于2016年7月22日裁定受理杭州朗迅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迅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7月22日指定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朗迅公司清算组。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请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债权申报。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
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16楼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申报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赵吉律师
联系电话:15657103377,0571-87006988。
杭州朗迅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