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专家、受援人、法官三方评价
安吉差别化补贴提升法援案件质量
本报记者 陈岚
本报讯 一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都有明确标准,近日,安吉县司法局进行了一次打破常规的试水。该县司法局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安吉县法律援助案件差别化补贴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运用补贴“杠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激发承办援助案件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意见》规定,对于援助案件补贴的发放,根据其办理的质量、效率、规范、难易程度以及判决结果、归档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实行一案一评,最后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援助案件相应的补贴金额。
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有星介绍说,按照目前该县的补贴标准,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给予援助律师的补贴是每件1500元,刑事类案件是每件1300元。《意见》的出台,改变了传统的“一刀切”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也可有效防止个别律师在承办援助案件过程中,不尽职尽责、走过场、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发生。
为保障“差别化”补贴标准的有效推行,安吉县司法局专门建立了一套统一的评判标准。这套标准将结合办案法官、受援人、专家团队三方的意见,为每一个案件打分。其中,专家质量评估占70%,受援人意见占20%,法官意见占10%。
三部分分别由具体细化的评价指标组成。比如,在法官意见征询评估表中,规定了庭审前准备、庭审、专业知识及敬业精神等四大评价项,庭审前准备项的条款也具体细化到“是否及时向法院递交相关文书”等内容。
专家质量评估占比重最大。专家团队由18名安吉县内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评审时随机抽取8人组成评审组,案件也随机抽取,二人评一案,一案一评分。评审专家组成员在评审中如遇本律所或是本人承办的案件,实行回避制度。
此外,受援人意见评分,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回访,按照庭前准备、服务态度、职业精神等评估指标进行打分。
综合三方评价,每一个援助案件会有一个最后的评估结果。该结果以百分制计分,得分75-85分为基准,补贴标准按照现有的标准执行。评估每增减1分,则补贴相应增减50元,补贴上限为95分,下限为60分。针对跨县异地办案、5人以上多被告、3次以上庭审等特殊案件,每件另加6分,补贴可相应增加。案件评审得分结果在全县通报,并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对于案件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案件,不仅取消补贴发放,并且承办人在一年内取消“双选制”签约资格。
吴有星告诉记者,近年来,安吉全县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总数在2000件以上。今年是这套“差别化”补贴标准实施的第一年,他们将对20%的诉讼案件进行试水并不断完善,之后将陆续覆盖到全部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