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8月23日
(2016)浙0102民初3162号
金晓倩、葛东红、胡国云、葛友香: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163号
黄晓虎、季战伟、黄晓琴: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164号
鲍庆华、金峰、汪水花: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444号
俞国华:本院受理杜明生诉俞国华、陈璐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031号
孙国兴: 本院受理原告潘仁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3092号
石铭:本院受理原告朱虓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催00009号
本院于2016年2月24日受理了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第10200052 23539645号,出票日期2016年2月3日,出票金额1000000.00元。出票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202021219900136066,付款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收款人: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账号:1202021209900219339,开户银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8月17日作出(2016)浙0103民催00009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 浙0105民初4959号
马幼松、黄素娟:本院受理原告董在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你们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554669.47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在本院半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638号
刘金梅、顾福章、嵇世勇、宁波瑞鑫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杭州卓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为:一、要求判令被告刘金梅、顾福章支付原告代偿款890884.44元,支付违约金370429.66元(暂计算至2016年5月28日),共计1261314.1元;二、要求判令被告刘金梅、顾福章按照年利率36%支付2016年5月28日之后的违约金直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三、要求判令被告刘金梅、顾福章赔偿原告律师费15000元;四、要求判令被告嵇世勇、宁波瑞鑫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五、要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639号
顾福章、刘金梅、嵇世勇、宁波瑞鑫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杭州卓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为:一、要求判令被告顾福章、刘金梅支付原告代偿款808685.22元,支付违约金333105.53元(暂计算至2016年5月28日),共计1141790.75元;二、要求判令被告顾福章、刘金梅按照年利率36%支付2016年5月28日之后的违约金直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三、要求判令被告顾福章、刘金梅赔偿原告律师费15000元;四、要求判令被告嵇世勇、宁波瑞鑫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五、要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734号
张树森、冯来秀: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志远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树森、冯来秀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735号
沈建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志远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沈建新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737号
陈崇胜、林群: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志远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崇胜、林群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752号
杨明凤、徐刚: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志远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明凤、徐刚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666号
邱顺利、赵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兴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邱顺利、赵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诉讼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5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301号
王卫红: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康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卫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3883号
李昱茹、楼宇庭:本院受理原告周雨来诉被告李昱茹、被告楼宇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4103号
黄木发、陈美凤、王怀成: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木发、被告陈美凤、被告王怀成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4408号
欧建军、施凤焱、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欧建军、被告施凤焱、被告程晓东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4409号
宋展展、刘振民、张洪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展展、被告刘振民、被告张洪君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4411号
王小恒、胡建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小恒、被告胡建新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4472号
杨荣、陈莉娜、徐燕萍、沈公立: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康家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杨荣、被告陈莉娜、被告徐燕萍、被告沈公立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5)杭拱商初字第1481号
斯舰东、斯法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陶都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银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斯舰东、被告斯法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浙江银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拱商初字第1481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5)杭拱商初字第904号
金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农发福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瑞安市南氏粮食制品经营部、被告金秀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拱商初字第904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杭州农发福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5)杭拱商初字第1386号
孙琴、魏加毅、孙江周、杭州中澳装饰家私有限公司、陈少明、杭州幻影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拱墅区利尔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琴、被告魏加毅、被告孙江周、被告杭州中澳装饰家私有限公司、被告杭州杭堡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被告陈少明、被告杭州幻影娱乐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拱商初字第1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5)杭拱商初字第1387号
孙江周、莫云仙、解荣喜、杭州中澳装饰家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拱墅区利尔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江周、被告莫云仙、被告解荣喜、被告杭州中澳装饰家私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拱商初字第1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5)杭拱商初字第1511号
杭州中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胡秀英、沈涌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大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中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被告胡秀英、被告沈涌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拱商初字第1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5民初1151号
胡建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汉文诉被告胡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5民初1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477号
浙江首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中心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支付房屋租金534586元、并支付原告逾期支付房租滞纳金481127元,以上合计1015713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958号
杜晓峰:本院已受理原告杭州乐恒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541号
张磊、丁戟:本院受理朱植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4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450号
洪跃斌:本院受理洪春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653号
高志善:本院受理原告翟丹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396号
蓝艳:本院受理原告高河雨诉你及卢海波、杭州太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682号
北京欧朋兰博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平正阳诉你、北京欧朋兰博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998号
浙江东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众信农业生物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院可以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4)杭西执民字第2254号
钟秀琼:申请执行人鲍伯良与被执行人钟秀琼、冯正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6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2015年8月18日作出(2014)杭西执民字第2254-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钟秀琼名下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世茂江滨花园碧景湾5幢1单元901室房屋一套并已委托评估。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4)杭西执民字第2254-1号拍卖执行裁定书和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16)第88号资产评估报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4)杭西执民字第2254-1号拍卖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钟秀琼名下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世茂江滨花园碧景湾5幢1单元901室房屋一套,浙联评报字(2016)第88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钟秀琼名下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世茂江滨花园碧景湾5幢1单元901室房屋及室内可移动资产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1667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566号
陈晖: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博联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6972723.6元,并支付逾期利息947287.9元(其中欠款2596660.3元按日千分之零点五自2015年1月1日暂计算至20106年7月11日利息为724468.3元;其中4376063.3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7月24日暂计算至2016年7月11日利息为222819.6元,实际应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上述共计7920011.5元以及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830号
宋义海:本院受理原告张顺娥诉你、陈建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院可以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073号
林云斌:本院受理原告梁峻峻诉你与林青松、江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