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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寻亲公告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淳安县浪川乡裕丰村洪家畈自然村52号洪华平家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将被依法安置。淳安县民政局

  2016年8月23日

  某女婴,2013年1月19日出生,2013年1月26日早约5时左右发现被遗弃在淳安县浪川乡裕丰村洪家畈自然村52号家门口。当时小孩外包黑色毛毯,身穿白花色衣裤,被放在一个篮子里。随身有几块尿布、一罐金领冠奶粉、一个奶瓶和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某男婴,2013年8月28日出生,2013年8月30日发现被遗弃在建德市大同镇溪口村新街路5号一村民家门口,该男婴身穿红色衣服。随身带出生日期纸条。

  现公告查找以上弃婴的亲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请弃婴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社会福利院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视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处理。

  建德市民政局

  2016年8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寻亲公告 2016-08-23 2 2016年08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