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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高校分类评价管理 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武怡晗

  本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省教育厅召开《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普通本科高校试行分类评价管理后,将实现“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有助于推动高校科学定位,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根据分类评价管理办法,全省本科高校分为6种类型:即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分类由学校按照分类标准指引,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定位选择申报,一旦选择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

  分类评价管理办法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本科高校试行。每年先由高校自我进行指标评价及计分,再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价和计分,最后按类型依分数高低排序,评出等级,并进行通报。省级财政根据分类排名等情况,对各类学校(不包括宁波市属高校)安排奖补经费,以鼓励和推动高校科学定位、潜心办学、特色发展。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高校分类评价管理 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2016-08-24 2 2016年08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