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424民初2981号
杭州云诺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海盐县秦山新艺针织服装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等应诉法律文书。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9755.9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限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如不按时领取,经过6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83民初3196号
唐永华(公民身份号码:330501197311195813)、浙江湖州久华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5401667-X)、桐乡久华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931088-3):本院受理原告王阿贤、徐惠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483民初31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唐永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阿贤、徐惠芳借款本金20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2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被告浙江湖州久华置业有限公司、桐乡久华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唐永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800元,由三被告负担(该费用原告已垫付,三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支付原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收到《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期限、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83民初726号
杭州思铭格服饰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9927284-9):本院受理原告朱远湖与被告杭州思铭格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483民初0072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杭州思铭格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朱远湖加工款7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625元,由被告杭州思铭格服饰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660号
湖州成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柳宏勋、吴火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全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告知手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226号
浙江兴轮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州西塞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州德科机械有限公司、被告浙江兴轮汽车轴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502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1416号
湖州织里范华平制衣厂:本院受理原告洪广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1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611号
金佐兴、叶玉如:本院受理原告吴兴向前服装整理加工厂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4033号
湖州天泰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073号
刘扣宝、袁海青: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与被告湖州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刘扣宝、袁海青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502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431号
陈霄汉、娄建芳、杨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与被告陈霄汉、娄建芳、吴刚、杨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楼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4454号
唐东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唐东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4456号
何超: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何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楼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02319号
沈新林: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铁苗与被告沈新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02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891号
钟君:本院受理的原告谢克军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2160号
金建良:本院受理原告武庆才与被告金建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5日9时在本院双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