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6名嫌疑人悉数到案
头号嫌犯陈文辉落网 最后一名嫌疑人郑贤聪自首
《北京青年报》
8月27日晚,山东临沂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头号嫌犯陈文辉落网。
据福建省安溪县白濑乡下镇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透露,27日泉州警方曾到陈文辉家中做动员工作,让家里人联系陈文辉,劝其投案自首。
陈文辉的堂哥表示,今年22岁的陈文辉已经有两个儿子,大的3岁,小的才几个月。他和女方还没有领结婚证,家里人只知道他在外面厂里打工,不知道他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陈文辉的堂哥27日对媒体称,家里人和亲戚看到新闻后都很震惊,也在想方设法找陈文辉,希望找到之后能带他投案自首。
陈文辉家人对媒体称,陈文辉是今年过完春节后离家的,家人问过他去外面做什么工作,陈文辉只说在厂子里上班,工作上的事情也很少与家人沟通。
陈文辉初中辍学,家里两个姐姐都已嫁人,全家依靠父母种茶叶为生。
调查
嫌犯黄进春曾因欠信用卡5万元被起诉
山东临沂罗庄区高都街道18岁女孩徐玉玉,在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后心脏骤停身亡。警方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陈福地、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所为,8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记者发现,此案嫌疑人中的黄进春,2013年时曾经因为使用信用卡没有还清5.24余万元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并被法院列入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但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
黄进春今年35岁,是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人。2009年1月7日,黄进春向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3年9月23日,黄进春使用信用卡后没有还清本金人民币52481.33元及各项费用。后经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黄进春仍不归还。
光大银行随即将黄进春告上法庭,本案2013年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开庭,黄进春没有作出答辩,没有参加法院庭审,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
法院认为,银行与黄进春之间形成的银行卡服务合同关系,其内容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应属有效民事合同关系。黄进春在享受到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后,应当按期归还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并支付相关费用。
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黄进春偿还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欠款本金52481.33元,利息3566.87元,滞纳金4950.68元,并承担556元案件受理费和500元公告费。
黄进春收到判决书后依然不理会,欠信用卡的钱也不还。到了2015年,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发现,黄进春没有个人存款,也没有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也不能提供黄进春的财产线索,最后执行程序只能终结。
进展
新华社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获悉,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山东临沂徐玉玉被骗猝死案中,最后一名在逃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嫌疑人郑贤聪向警方自首,目前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