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精品执行案例展示
![]() |
| 金首接待当事人 |
![]() |
![]() |
| 法官冒雪执行 |
不久前,全省法院首届“最美执行干警”“精品执行案例”评选活动圆满结束。最终获选的10名“最美执行干警”和10个“精品执行案例”,充分反映出我省法院执行干警有信念、有智慧、有担当的风采和勇于创新、勇于开拓的精神。
今天,本报选取其中一批有代表性的“精品执行案例”集中展示,希望通过这些执行工作“背后的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执行法官们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用尽“洪荒之力” 盘活房地产企业
本报记者 王春芳 通讯员 尹杉
“很满意,我已经用尽洪荒之力了……”8月10日下午,宁波鄞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晒出了一张获奖照片。在浙江法院首届“精品执行案例”评选活动中,金首承办的一起执行案例获得殊荣。
因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多、执行难度大,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曾几度陷入僵局,每一次金首都积极主动协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并最终迎来了柳暗花明的结果。
600余户社员与8500万元执行款
宁波一家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济合作社)与宁波某房地产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楼盘,后因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建筑物起诉至鄞州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房地产公司赔偿建筑物折价款、违约金共计8500万余元。
2014年6月,该经济合作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鉴于该案双方矛盾异常激烈,时任执行局长的金首承办了该案。
经财产普查,除了双方合作开发的200余套房屋外,房地产公司并无其他大额财产可供执行。
“法官,我们经济合作社的600多户社员,都在焦急地等着这笔执行款。”执行初期,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对涉案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不断给法官施加压力。
另辟蹊径 分层解封
那个时候,宁波房产市场低迷,各房地产公司的销售量普遍下滑。
“如果机械地评估拍卖,短期内难以成交,即使贱价处置,也难以全部拍卖成功。到时候不但被执行人无法正常经营,你们的利益也会受损。”面对执行僵局,金首多次组织协调,向申请执行人分析利弊,社员们的态度逐渐缓和。
此外,她又另辟蹊径,创新引入分层解封方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涉案房屋分层解封并由房地产公司负责出售,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执行款,约定履行期限17个月。同时,法院冻结并监管专款账号,房地产公司分批次将执行款汇入该账号,每周定期汇报房屋销售情况,由法院对销售情况及汇入金额进行核对。
通过这种分层解封、层层递进的执行方式,被执行人财产可以最大程度变现。
灵活执行 柳暗花明
执行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一开始的几个月,因销售情况不理想,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约定数额还款。金首及时督促让其通过筹款等方式将款项予以补足,使好不容易达成的和解协议得以继续执行。之后,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营情况逐渐好转。
到了执行中期,受市场波动影响,又一度出现了销售下滑的情形。这个时候如果再严格按照和解协议执行,房地产公司的经营将举步维艰,面临倒闭风险。为此,金首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补充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其中1至3层商业房的查封以供抵押贷款,所得款项用以支付执行款。灵活的执行方式,顺利盘活了房地产公司。
最终,双方当事人实现了双赢:被执行人得以正常经营,并提前4个月完成了全额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不但全额得到执行款,还领取到了全部迟延利息损失,执行结案标的共计9500万余元。
“如果说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执行工作就是这道防线里的最后一道战壕。为此,不但要做到程序合法规范、实体处理公正,还要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才算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执行一线办案多年的金首深有体会地说。
三任法官锲而不舍 穷尽措施终有收获
本报记者 许乔静 通讯员 仲巍
一次次寻找被执行人,一次次深挖蛛丝马迹,在江山市法院三任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老何终于连本带利拿回了老马欠自己近20年的货款。
生意伙伴闹“失踪” 执行法官寻踪忙
这个故事要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老何和老马都在江山市做茶叶销售生意,平时业务往来频繁。有一次,老马到老何店里买了1035斤茶叶,合计人民币21217元。但是,老马并未根据以往惯例当场支付货款,而是承诺10天内付清。碍于朋友情面,老何勉强同意了。
可直到年底清账,老马对还款之事仍只字未提,还用“没有钱”“等货款收回后再付”等借口敷衍。
1998年11月,万般无奈的老何将老马诉至江山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老马支付茶叶货款。鉴于两人多年情分,老何当年还主动放弃了利息诉求。可老马愣是没有领下这个情,得知自己被老何告上法院后,老马“消失”了。
2001年,无计可施的老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于当时查控渠道狭窄,执行法官几次夜间执行均无功而返,获得的唯一线索是“老马及妻儿都外出做生意了”,至于去向就连老马的父母也称“下落不明”。
因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暂时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进入终结程序,老何只拿到了一张债权凭证。
之后的数年时间里,每当执行法官办案路过老马家所在村子,都会去“试试运气”,可每次都扑了空。2013年,老何与朋友在一次闲聊中偶然得知老马可能在厦门做生意,他第一时间将这个线索提供给了执行法官并申请恢复执行。
顺藤摸瓜失行踪 峰回路转觅真迹
2014年春节,执行法官走访了老马家,还是未能了解到老马的行踪。询问同村村民后得知,这些年老马可能在外挣了不少钱,还偷偷往家里汇过钱。经过分析老马银行账户等信息,执行法官判断老马很可能在厦门市同安区。
随后,执行法官赶到厦门调查老马的具体下落。但是除了查到老马的几个“睡眠”账户外,并未取得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只得冻结这些账户后返回。
2014年12月,眼看6个月的账户冻结期限快到了,不放弃的执行法官再次带队来到厦门,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查到了老马的暂住地址,还得知老马曾注册经营过一家消防器材店。可当执行法官赶到暂住地时,早已人去楼空,而老马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也早已拆迁。
正当执行法官感觉希望渺茫准备离开时,忽然发现附近路边有一家消防器材店。执行法官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进店打算向店主打听老马的消息。
踏入店门的一刹那,执行法官一眼看到工商登记信息业主的名字正是案件的被执行人老马。为了避免出现“同名”的误会,执行法官试探着用江山方言询问,老马不假思索地用方言应答。验明正身后,执行法官亮明身份,老马这才反应过来。
“没想到这么多年,还是没能逃掉这笔债。”老马说,自己曾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已经躲过这笔欠款。直到法院冻结了他在厦门的银行账户,他才意识到事情可能还没完。
最终老何与老马达成和解协议,当即支付了欠款、利息以及执行费共计5万余元,了结了本案。
强制腾房转柔性回购 力促执行啃下“骨头案”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黄浩 龚振旺
欠债不还被法院执行以房抵债,返租期满后又拒不腾房,甚至以炸掉房子相威胁……曾经发生在义乌市大陈镇的这起腾房纠纷仍然让不少人记忆犹新。好在,承办案件的义乌法院法官在一次次沟通协调后,及时转变执行思路,化解了这起难啃的“骨头案”。
“老赖”扬言炸房拒腾退
事情还得从1998年的冬天说起。
为了给员工发放工资,A公司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期6个月,并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夫妇共有的4间6层房屋作为抵押担保。
但借款到期后,A公司因背负大量债务并未如期归还全部借款,B公司遂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令A公司需偿还债务,并确认B公司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执行期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认涉案的抵押房屋以108.7万元抵偿给B公司,并办理好过户手续,陈某夫妇可在3年内回购此房屋。
此后,B公司还按照和解协议,将房屋返租给陈某的儿子居住。不过,陈某的儿子并未实际租住在内,而是由陈某夫妇居住。租住期间,两人还将楼下店面及其余空置房间出租,以便收取租金偿还债务及日常开支。而陈某的儿子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仅一直未交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也未续签合同。
2009年,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B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收回房屋。法院判决陈家一个月内归还房屋,但判决生效后陈家拒不履行。
无奈之下,B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即遭到了陈某的激烈对抗,陈某甚至扬言要将房屋炸掉。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意识到,陈某对抗情绪非常强烈,此时如果强制腾房存在极大风险,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以柔克刚破执行难题
2014年,B公司向义乌法院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如何打破之前的僵局,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首要难题。
一次次走访、一遍遍沟通后,承办法官发现,本案执行的最大障碍是陈某,但其实他内心也希望能够将该案件早日解决,更希望能将该房产保住,之所以用极端手段对抗只是暂时的拖延。
既然强制腾房行不通,陈某又希望保住房产,是否可以沿用之前执行过程中协商的回购方案?转变执行思路后,承办法官再次找到申请人及被执行人进行磋商,双方基本达成回购意向。
但双方在回购款数额方面的争议非常大。被执行人一方表示,因公司倒闭留下大量债务,自己并无能力回购,只能依靠侄子垫资回购该房屋,希望回购款额尽量降低;而申请人B公司则表示,其公司性质属于国有企业,如果一味让步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番争执之后,双方提出的数额差距甚远,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然而,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在此后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抓住一切机会组织调解。一次偶然的机会,法官发现陈某与B公司领导均为某民主党派成员后,立即与该民主党派义乌支部沟通,邀请其领导参与调解工作,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最终,在法院的不断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由陈某的儿子支付一定的购房款回购房屋,B公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至此,一起困扰多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化解。
困难重重运筹帷幄 大额涉众标的异地网拍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鹿轩
“这是一起金融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何某玩失踪,下落不明;涉案标的物远在北京,往返成本很高;300多商户还在涉案商场中经营,情绪对立……”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将斌介绍说,回顾这次该院获奖的“精品执行案例”,用困难重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找对“关键人” 安抚300商户
执行过程中,找到案件的关键人往往会成为破解案件执行难点的钥匙。
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何某,执行干警老夏找到了另外两名涉案标的物的共有人叶某和郑某。“我们向他们阐明了配合的义务和不予配合可能要承担的后果,理清了案件的法律关系。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叶某和郑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财产处置,而且表示会积极提供何某的相关信息。”
之后,新的问题又来了。由于该案涉案标的物远在北京,房屋内还有300多户商户。如何做好维稳工作,确保拍卖顺利进行,成了摆在干警们面前的新问题。
3名被执行人共有的涉案标的物在北京的一处商业区。300多家商户已经入驻其中,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商场。执行过程中,300多户商户每天不断地打电话来关注案件进展。
老夏说:“为此,我们一方面促成银行同意份额拍卖情况下,对涉案房屋进行带租拍卖;另一方面及时到北京标的物现场进行调查,摸清拍卖标的物现状,并向商户做好解释工作。告诉他们,涉案标的物的拍卖过程不会对他们的承租权益产生影响。这才让商户们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变抵押权执行为财产份额执行
这起涉案标的物是由被执行人何某、叶某和郑某共同所有,何某占了土地使用权的55%的份额。一度,叶某和郑某主张抵押权无效,原因是当初何某去银行申请贷款时,他们二人就对涉案标的物做了所有权公证。
为此,执行干警一边邀请各方利害关系人商谈解决方案,一边到当地房管、国土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查封情况以及拍卖后过户手续的注意事项,针对拍卖房屋份额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执行会诊”,从而达成了变抵押权执行为财产份额执行的共识。
最终,涉案标的物及被执行人何某所占的55%份额被顺利依法拍卖,拍卖款项达4120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执行干警十上北京,几十次召集利害各方会同协商,终于通过网拍变现了财产,各方都平稳接受。这一案例,既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我院执行工作遇到的难点,也展现了我们干警团队协作、灵活推进的工作特点。”吴将斌说。
异地划扣2亿资金 诠释“兵贵神速”
本报记者 丁田醒
通完电话,经单位同事确认2.68亿元案款已转入执行款专户,办案人员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此前工作的艰辛也随之烟消云散。
“这次执行是异地扣划案款,执行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挑战大,困难多,又不能出现一点纰漏。”谈起去年10月底远赴河北,成功扣划该院迄今为止标的额最大的个案案款的整个过程,杭州中院执行实施二处负责人张德辉、经办执行员许翔等人感慨万千。
不确定因素多 执行难度大
编者按:
2015年10月15日,杭州中院受理了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秦皇岛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某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某铸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等两起案件。
在诉讼阶段,杭州中院立案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保全了三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案件的有效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被执行人主体特殊、异地执行、标的额大等原因,导致该案件的执行面临诸多风险。
经办人许翔回忆说:“从我这些年的办案经验来看,就是在本辖区,办理执行案件都有许多的难处,更何况这两起案件都是异地执行,涉及金额巨大。经过我们的调查,被执行人还牵涉了其他众多经济纠纷案件,企业负债累累。很有可能发生当地法院因受理破产申请而中止执行程序,导致案件执行不能的情况。”
综合评估 精准快速出击
鉴于两起案件的特殊性,杭州市中院执行局明确了“把握细节、以快取胜”的执行思路,力求依法快速、有效执行,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执行扣划到位。
该院全面充分评估案件执行风险,成立了专门的执行小组;细致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实现法律程序合法合规;事先做好详尽执行预案,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
细致入微的准备工作,让快速扣划条件渐趋成熟。在受理案件2个星期后,由执行法官张德辉、许翔以及两名法警组成的执行小组火速赶往河北石家庄某银行。
几经协调努力,成功依法扣划了河北某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2.68亿元存款。11月5日,扣划到账的执行案款顺利地全额发还给了申请执行人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案件执行依法、快速、有效,不仅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也体现了杭州中院执行队伍的良好素质。
_b.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