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 告

文章导航

法院公告

2016年9月7日

  (2016)浙0205民初1210号

  张静艳:本院受理原告陈军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5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287号

  钱均: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江北强裕建筑设备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476号

  蔡文涛:本院受理原告陈军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0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707号

  肖善忠: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江北文教好运来装饰材料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事项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610号

  王君波、王飞: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1008号

  夏爱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5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380号

  虞时军:本院受理原告黄敏亚诉宁波众广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及你方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1380号民事撤诉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撤诉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6863号

  宁波广甬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广甬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浙0212民初6863号原告黄寅与被告宁波广甬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广甬金属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7036号

  朱海裕:本院受理原告戚连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6522号

  易锋:本院已受理原告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鄞鑫钢管租赁站与被告易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02964号

  晟备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杨绍东:本院已受理原告温广东与被告晟备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杨绍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212民初02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042号

  宁波瑞吉织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浙0212民初3042号原告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北仑霞浦东方压铸模具厂、宁波瑞吉织造有限公司、胡振伟、张秀叶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3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亦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判决将依法发生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850号

  任珊珊:本院受理原告杨琪诉被告任珊珊、任柳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385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令:一、被告任珊珊返还原告杨琪借款50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理清;二、被告任珊珊支付原告杨琪自2015年5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与上述第一项款项一并给付;三、被告任珊珊赔偿原告杨琪律师代理费30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理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1375元,公告费650元,均由被告任珊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8210号

  徐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与被告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82民初7924号

  余姚市福益厨具配件有限公司、慈溪市亚圣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精益机械厂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二日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5025号

  杭州诚兴塑料包装厂: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广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诚兴塑料包装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502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余姚市人民法院丈亭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3395号

  绍兴市壹加壹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赢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军、徐旗:本院受理原告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3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4737号

  邢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4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4740号

  吴见江: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4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3070号

  绍兴市弥达纺织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3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4739号

  裴圣龙: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4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2626号

  沈林海、绍兴市袍江嘉亿服饰厂、施雅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3891号

  绍兴维斯顿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市汇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3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974号

  绍兴市世华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炫境玻璃有限公司、冯永锋、杜玉群:本院受理原告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501号

  绍兴市越城丰源茶厂、绍兴县青坛茶厂、绍兴圆盛铜业制造有限公司、王国祥、蒋炳富:本院受理原告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467号

  丁荣凯: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4598号

  绍兴市大光明玻璃有限公司、绍兴市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叶天纯、翁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4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4738号

  王铁强: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4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4411号

  绍兴圣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绍兴金鼎针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市卡琪玛电脑绣品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安娜丝绸时装有限公司、绍兴安娜进出口有限公司、沈伟刚、葛顺英、俞永林、陈金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4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050号

  丁柏梅、邬月华、汪天岳、石惠珍、诸暨市恒天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5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9825号

  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与被告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博茂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9827号

  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与被告瑞安市百事得鞋业有限公司、丁秀眉、夏波、胡芳芳、夏文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46号

  季小云:本院受理原告卢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2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东郊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175号

  林国兴、胡萍萍:本院受理原告李雄心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27民初338号

  陈修河、钟攀:本院受理原告陈芝群诉被告陈修河、钟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27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

  浙江环新工贸有限公司:原告浙江赛凡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环新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21民初2342号

  钱勤兴: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钱勤兴、陆桂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你支付货款24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24民初3151号

  叶国云:本院受理原告海盐环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卫杰、叶国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未答辩及提供证据,应视为对本案事实和证据放弃抗辩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5100号

  吴新民、邬红美、湖州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新根与被告吴新民、邬红美、湖州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无法采取邮寄、直接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2289号

  唐凡凡:本院受理原告洪来富与被告唐凡凡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练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1813号

  浙江湖州环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凤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法庭开庭审理。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1658号

  杨占友:本院受理原告钟雪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23民初1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2998号

  王琼、王国成:本院受理原告陈巧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23民初2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2938号

  王琼、王国成:本院受理原告章水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23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5)金婺商初字第3044号

  王翠贞、姜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徐一中诉被告王翠贞、姜文华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金婺商初字第3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5)金婺撤初字第1号

  浙江天俊织业有限公司、浙江鼎盛针织有限公司、吴卸花、王凡: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浙江天俊织业有限公司、浙江鼎盛针织有限公司、王海平、吴卸花、王凡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金婺撤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5)金婺撤初字第1号

  浙江天俊织业有限公司、浙江鼎盛针织有限公司、王海平、吴卸花、王凡: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浙江天俊织业有限公司、浙江鼎盛针织有限公司、王海平、吴卸花、王凡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6585号

  张美丽、卢建锋:本院受理原告祝小鹏诉被告张美丽、卢建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3日14时00分在本院白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6466号

  吴国伟: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婺城区春雷糖油饲料经营部为与被告吴国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64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07455号

  叶丽丹、黄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与被告金华五合置业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的15日与30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7610号

  金建军、方剑:本院受理原告陈良均诉被告金建军、方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2日10时在本院白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7608号

  金建军、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陈良均诉被告金建军、王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2日10时30分在本院白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6476号

  王作杯: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舒佳特无纺布商行诉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82民初64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王作杯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舒佳特无纺布商行货款1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6年4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均由被告王作杯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16789号

  刘丽雅:本院受理原告吴志冰与被告刘丽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长期在外,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公告)。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刘丽雅立即归还原告借款2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违约金(从2016年6月1日到2016年6月8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日期,从2016年6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违约金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舒怡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杨丽青、毛国新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2月13日9时00分在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5077号

  苏曼: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金联饰品加工厂与被告苏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82民初5077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义乌市金联饰品加工厂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650元,共计1000元,由原告义乌市金联饰品加工厂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16-09-07 2 2016年09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