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环保标志”是简政放权的标本
勇于否定一个存在时间并不长但折腾人的行政审批事宜,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当下我国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和权力运行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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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
为更好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放管结合,2009年环保部出台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被废止。今后,排放检验合格是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必要条件,公安交管部门对无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9月5日《人民日报》)。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环保标志虽然取消,但并不意味着汽车尾气就不检测了,而是将环保合格标志与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两标”合一。应该说,这是很大的进步。
机动车环保标志取消,意味着贴在车窗上角的标志少了一个。不仅仅让司机开车视野进一步扩大,更重要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相关部门勇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为民减轻负担。取消环保标志,代表着行政权力在汽车环保这件事上,进一步厘清了思路,更加务实、更求实效了。
近几年以来,关于环保标志,许多地方都曝光了一些黑色利益链。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曾经曝光了某东部大省省会城市多个汽车尾气检测点的潜规则与贪腐现象。在权力难以受到适当约束的语境里,一个小小的标志背后,能藏下巨大的腐败空间。因此,从某个角度讲,取消环保标志还意味着权力在主动压缩腐败空间,是权力进行自我约束之举,亦是自我保护之措。
机动车环保标志,从有到无,实际上只存在了不到7年的时间,在一些政策落地较晚的地方,存在的时间可能更短。勇于否定一个存在时间并不长但折腾人的行政审批事宜,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当下我国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和权力运行的新境界,即公权力在不断的运行中也在不断地提升自我修正的能力和与时俱进的能力。在此,希望更多的不合理能得到及时有序的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