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少年失手酿命案 检方解开两家人心结
走出阴影的小华重新背上了书包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任艳艳
开学了,14岁的男孩小华(化名)和同龄人一样,背起书包走进校园。没有人知道,这个看起来羞涩的男孩,是一名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而小华自己的心里,其实沉甸甸的,他知道自己能重返校园,背后是很多人的心血和努力。
懵懂少年失手犯罪
这学期,小华读初二。那场冲突,虽已是几个月之前的事情,但在他心中是一个永远不愿触碰的角落。
今年5月的一天,小华和同班的几名同学发生了摩擦,挨了几巴掌。上午放学,怕自己再被欺负,小华到学校边的文具店买了把剪刀防身。之后,几个男孩又来找小华,双方发生扭打。其间,小华掏出剪刀左右挥舞,致同学小伟(化名)颈动脉大出血,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短暂的几个小时里,小华从一个懵懂的初中生,变成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此时的小华,两个月前刚满14周岁。
这样的不幸,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景宁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景宁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依照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双方的民事损害赔偿在各方努力下也已展开。
他开始捧起书本
一起突然的事件,伤害的是两个未成年人。对小华来说,他虽然有正当防卫的情节,案发后又主动自首,但毕竟同窗读书的同学没能救回来。所以,尽管自己进了看守所,为过错付出代价,但他并不能就此从阴影中走出来,常常整天一言不发。这一切,被看守所的驻监所检察官看在眼里。
“小华,你昨晚睡得好吗?”“小华,今天准备做什么?看书吗?”驻监所检察官常常来看望小华,和他沟通聊天。渐渐的,他们的对话从一句到两句,从“你问我答”到小华看到驻监所检察官会主动打招呼。检察官对小华的心理疏导,渐渐有了成效。
根据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一次,面对检察官,小华说着说着突然哭起来。看着痛哭的小华,检察官也很揪心,立即中止讯问,轻声安慰;小华的爸爸也在一旁开导儿子:“咱们好好说、慢慢说,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会和你在一起。”
从看守所出来,检察官立即联系了“中小学心理识别与干预专家组”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给小华安排心理测评,进行心理干预,进一步安抚他的情绪。
14岁的少年,正是读书的年纪。看着看守所里沉默的小华,办案检察官还找来好些书,《上下五千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渐渐地,静下心来的小华捧起了书本。
爷爷说“救生不救死”
一天,和未检科检察官聊天时,小华突然说了一句“同学们快开学了吧”,眼神中满是忧伤。很快,他岔开了话题。这个眼神,却让检察官久久不能忘记。
随着小华的案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们还为悲痛中的双方未成年人家长组织了多次调解。
8月9日,又一次的调解现场,小华的父母、小伟的父母和爷爷,又坐到了一起。一面是小伟家人的伤心落泪: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丧子失孙之痛;另一面,小华父母也陪着抹眼泪、叹气自责:儿子这回犯了无法原谅的大错……看到这样的情形,居中调解的检察官讲述了小华在看守所的悔过情况,“他很多次主动跟我们提出,愿意长大赡养被害同学的父母,弥补自己的过失……”
看着哭成一团的两对父母,一直沉默不言的小伟爷爷拍了板:“救生不救死啊!”沉重的一句话,原谅了年少的小华,也解开了两个家庭之间的恩怨。两位妈妈互相抹着眼泪,最后忍不住抱头痛哭。
取保候审重返校园
眼看着到了9月开学季,景宁县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更关注看守所里的小华。同时,这桩案子也有了新进展。
景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华防卫过当,且具有自首情节;其深刻悔罪,在看守所期间表现良好,自我反省深刻;与被害人家属也达成了和解。因此,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景宁县检察院决定对小华取保候审。
“小华,今天对你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在此期间你要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努力完成学业,今后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取保候审现场,景宁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依法对小华当场宣布了取保候审的决定。迎着阳光,小华使劲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