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新 闻

19岁女儿在法庭终于开口叫“爸爸”

平阳法院用司法温情巧断“家务事”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华萱

  法庭采用沙发式设计,悬挂中国结;调解室设置儿童游乐区、哺乳区;调解室与心理疏导室之间安置单面镜,观察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单独相处亲近程度……平阳法院家事纠纷化解中心的这些设计,都是为了突出家事审判的一个特质——“柔性”。

  昨天,温州家事审判现场会在平阳法院召开,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平阳法院又是如何做到巧断“家务事”的呢?

  家庭关系既是法律关系,又是伦理关系,当事人心理较为复杂。“家事纠纷化解中心通过对调解室、法庭布置的创新,营造出一个温馨的环境,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平阳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这样向记者介绍。

  日前,19岁女孩小敏和父母一起走进了平阳法院的家事法庭。四年前,小敏的父母开始分居,她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如今父母又因离婚闹上了法庭,家庭变故对她心里造成了深深的伤害。

  法庭上,小敏的父亲洪某和母亲苏某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问题上,这对昔日怨偶火力全开。法官注意到,只有在提起女儿的时候,洪某的脸上才会浮现出笑容, “哎,我已经四年没见过女儿了,我女儿很聪明的,成绩很好。她小时候我经常带她出去玩。”

  抓住女儿这个情感交汇点,法官适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由心理咨询师陈某对父女俩做心理疏导。一开始小敏十分抵触与父亲见面,“不,我不想见我爸,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陈某从侧面深入了解了小敏的性格及对父母离婚的看法,对她的情绪进行适当的调整。几天后,在家事审判庭内,小敏一见到父亲就红了眼眶,带着哭腔喊出了“爸爸”,父亲洪某更是潸然泪下。法官也趁此机会,对洪某、苏某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同意将争议财产归于女儿名下。

  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平阳法院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倾听、沙盘心理模拟测试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性格和真实想法,化解矛盾,从而弥合家庭成员的感情,修复家庭关系。今年1-8月,法院共审理736件家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0.3%。

  家事纠纷中,离婚纠纷案件占近9成左右。平阳法院专设“离婚冷静期”制度,法官可结合案情,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设置1-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避免当事人冲动性离婚。

  对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还设置了抚养承诺书、抚养义务制度,要求当事人制定具体抚养教育计划,承诺离婚不影响子女成长;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考虑,当事人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制发证书式离婚证明。

  今年7月,平阳法院还推动平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出台《在全县建立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的实施意见》,规定公安、检察、司法、妇联等部门需及时受理家暴受害者的庇护申请;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由公安协助执行等等,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3 19岁女儿在法庭终于开口叫“爸爸” 2016-09-09 2 2016年09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