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9月9日

  (2016)浙0111民初3844号

  方叶平(银湖街道东坞山村施家园218号):本院对原告杨小祥诉被告方叶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6320号

  朱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太平洋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证据材料、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二十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1992号

  沈长娜:本院对原告陈春潮、吕英诉被告沈长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19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长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春潮、吕英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4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暂算至2016年1月15日为420000元)。本案受理费26160元,由被告沈长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2220号

  沈长娜、徐尚恒:本院对原告陈春潮、吕英诉被告沈长娜、徐尚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22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长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春潮、吕英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4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暂算至2016年1月14日为212666元)。二、被告徐尚恒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15714元(预收15960元),由被告沈长娜、徐尚恒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237号

  张啟均:本院受理原告刘友良诉被告张啟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1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6445号

  方爱琴:本院受理原告孙春娣诉被告方爱琴、蒋红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2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2169号

  杭州鸿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鸿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3000号

  蒋华银:本院受理原告陈洪华诉被告蒋华银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039号

  楼惠书:本院受理原告徐玲诉被告楼惠书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4日9时在本院第1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1580号

  江华明:本院受理原告姚宝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27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江华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姚宝林贷款6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5元,由被告江华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1793号

  余富兆:本院受理原告胡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27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余富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胡骏借款40000元并支付利息677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原告胡骏负担26元,被告余富兆负担974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813号

  施世余、陈小琴:本院受理原告宁波人和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615号

  袁小芬、张仁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事项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6日9时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272号

  陈四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1020号

  胡长淼、杨碧霞: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2833号

  顾明德:本院受理原告叶雨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787号

  王财富、张回亚、叶福来、孙玉娣、施成雷、朱飞丽: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4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3502号

  董文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保全)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案可能适用简式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阮佳志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一华、陈展华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时2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2888号

  陈晓波、张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陈晓波、张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等(本案可能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或简式裁判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陈露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鲍未萍、张艳青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6年12月1日09时15分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984号

  宁波华冶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上海华冶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峰、陈黎芳: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宁波华冶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上海华冶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峰、陈黎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等(本案可能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或简式裁判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陈露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鲍未萍、张艳青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6年12月1日08时45分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995号

  樊世平、熊兰英、李有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4民初19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786号

  李泽斌、翁松波、桑伦德: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04民初17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803号

  严开宏:本院受理原告冯孟飞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3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大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917号

  叶元英、徐冬:本院受理的原告舟山市凯顺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叶元英、徐冬、上海林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补充证据、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6976号

  陈玉刚、谢华岚:本院受理原告李德仁诉被告陈玉刚、谢华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告知举证事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钱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5970号

  王捷敏、吴元杰、吴水祥、王金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告王捷敏、吴元杰、吴水祥、王金雅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执332号

  宁波市鄞州圣骆机械厂(普通合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晓等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作出(2016)浙0212执332-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所有的放置在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其经营场所内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动产一批。经本院委托评估,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正评报字[2016]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上动产的市场价格为359435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执行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执332-3号执行裁定书及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正评报字[2016]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务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第24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公开拍卖上述财产。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6966号

  洪珏辉:原告邵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3015号

  周少华、李金桦: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3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6542号

  沈幼元、郑志华、洪金坤、浙江精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县华苑布业有限公司、绍兴华苑金蕾丝绣品有限公司、绍兴美福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769号

  绍兴中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伯乐家具有限公司、绍兴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鲁光龙、鲁杏芳、浙江明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日14时20分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7085号

  钱阿法、潘利根:本院受理原告陈柏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迭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袍江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5)绍越商初字第5921号

  绍兴市富利达物资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兴达燃料有限公司、绍兴民荣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四达印染厂、金田岗、孟国娟、俞永夫、金行芳、潘利根、俞婷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绍越商初字第5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3737号

  张建刚、戴琴:原告吴建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3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237号

  王海祥、谢仁妹、邹晓庆、王锐、王轲: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及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60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应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317号

  张良兴、王秀川: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良兴、王秀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246号

  何丹云、诸雅漪: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何丹云、诸雅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419号

  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丽蓉、王志友、大连宏城地产有限公司、郑绵昆、郑建海、陈梅兰、多群化、陈忠、温州市精进达电子机电配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丽蓉、王志友、大连宏城地产有限公司、郑绵昆、郑建海、陈梅兰、多群化、陈忠、温州市精进达电子机电配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422号

  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丽蓉、王志友、岳军、温州市精进达电子机电配套有限公司、郑宇杰、陈梅云、张康、郑建海、陈梅兰、多群化、陈忠: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丽蓉、王志友、岳军、温州市精进达电子机电配套有限公司、郑宇杰、陈梅云、张康、郑建海、陈梅兰、多群化、陈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425号

  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丽蓉、王志友、大连宏城地产有限公司、郑绵昆、郑建海、陈梅兰: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丽蓉、王志友、大连宏城地产有限公司、郑绵昆、郑建海、陈梅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428号

  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泰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李忠达、朱瑶瑶、郑丽蓉、王志友、岳军、温州市精进达电子机电配套有限公司、郑绵昆、陈梅云、张康、郑建海、陈梅兰: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冰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泰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李忠达、朱瑶瑶、郑丽蓉、王志友、岳军、温州市精进达电子机电配套有限公司、郑绵昆、陈梅云、张康、郑建海、陈梅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6-09-09 2 2016年09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