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很管用 证人出庭常态化
台州法院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
通讯员 王先富
本报讯 今年以来,台州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着力构建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必要充分的庭前准备为基础,以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的改革操作模式,促进“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转变,最大限度地防范冤假错案,自6月试点开始至8月底,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共48件,其中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14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7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案件5件,当庭宣判26件。
庭审实质化的核心,在于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此次改革,以庭前会议和法庭调查实质化为切入点,聚焦庭前、庭中、庭后三大环节,有效发挥庭审作用。
在试点过程中,台州中级法院及时出台庭前会议操作规范,适度扩展庭前会议功能,并召开庭前会议14次,充分发挥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展示证据并整理争议焦点的作用,减少庭审压力。如台州中院审理的柳某某单位行贿一案中,辩方作无罪辩护并提出回避、管辖异议、申请证人出庭等各类申请,经办法官召开庭前会议一一审查并在庭审中统一回复,确保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始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节省了庭审时间。
同时,为强化证人出庭作证,台州中院出台了《刑事案件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细则》,规范出庭作证程序,实现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常态化。椒江法院审理的朱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一案中,因案件专业性较强,法院通过通知专家辅助证人出庭解释说明,并筛选13名陪审员组成参审团,就案件事实发表评议意见,最终认定朱某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