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男孩开车门撞倒八旬老翁
随便停车乱开门,都是教训!
通讯员 南轩
本报讯 近日,嘉兴的宋某支付了最后一笔赔款,终于拿回了被扣押的私家车。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3日说起。那天,宋某开着私家车去上班,顺便送8岁儿子小强去上学,小区里偶遇一同事,便搭载了他。
宋某由西向东行驶到某小区门口路旁,将车辆停靠在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准备去路对面吃早餐。车子刚停下,小强急急地要下车,开车门时,正好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骑车的是一个86岁老头,当场从车座上跌落。经过医院二十多天的抢救,老头还是不幸去世。
交警部门认定:宋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小强乘坐机动车开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在本起事故中,宋某和小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过错程度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应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发时老者驾驶非机动车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宋某因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所负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理赔;小强只有8岁,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其所负的侵权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即宋某承担。
2016年7月,老者的妻子和4个儿子作为原告,将保险公司和宋氏父子告上法庭,索赔金额共计45万元,并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予以诉讼保全扣押。经嘉兴南湖法院调解,根据责任分担,由保险公司理赔25万元,宋某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0万多元,扣除已支付的3万多元医疗费用,余款7万元在9月30日前付清。前两天,宋某支付了7万元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