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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才来创业 浙江开出好条件

  通讯员 施扬 沈雁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浙江投资创业,省工商局与省人才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浙江投资创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免除了相关登记材料方便外国和港澳台人士申办企业,同时简化了国外定居人士申办企业手续。也就是说,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浙江投资创业的,只需持省人力社保厅颁发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就可直接申办外资企业工商登记。长期在国外定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浙江投资创业的,只需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就可直接申办内资企业工商登记。

  《意见》还降低了名称登记条件,新设立或变更登记的企业,投资人中有拥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取冠省名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变更名称不受1年的期限限制。此外,《意见》还鼓励多种出资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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