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阻断走私牛肉“上桌路”
通讯员 林珑
本报讯 近日,玉环检察院与温岭检察院进行业务交流时,温岭检察院的干警介绍了一起从巴西走私牛肉被温岭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的案件。
今年初,温岭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周某、罗某经营场所的冷库内发现大批量进口牛肉和肉制品。这些肉大部分来自巴西,部分来自美国和新西兰等国家,产品外包装未发现检验检疫合格标识和合法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罗某和周某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但两人均无法提供。经侦查,该经营场所从今年1月至3月共销售此类牛肉及产品价值达1000多万元。经了解,这批牛肉是周某和罗某从腾某等人处收购来销售到温岭等地区,而腾某等人则是从广州、武汉等地进货而来。
温岭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规定认为腾某、周某等6人销售的牛肉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目前,腾某、周某等6人均已被移交温岭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引起了玉环检察院民行科干警的警觉,“这批牛肉是不是也流入了玉环”,带着这样的疑问,他们在温岭检察院的支持下,对这起案件的材料进行了查阅。通过对案卷材料的反复整理分析,他们发现,部分进货单显示这批牛肉被销往玉环的一些餐饮店。
为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玉环检察院随即向玉环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书》,督促建议他们对全县餐饮业进行全面检查。
玉环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就主动与玉环检察院联系,并迅速组织开展餐饮业大检查。
玉环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余马造介绍,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案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将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告诫广大经营者不要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及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