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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刑案证人遮蔽外貌出庭

  通讯员 李洁

  本报讯 “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愿负法律责任。”近日,温岭法院的第一审判庭上,民警李某站上了证人席,接受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询问。

  今年5月,温岭法院成为台州推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试点以来,关键证人、鉴定人“应出尽出”“应出敢出”“应出愿出”已成为核心共识,并得到了实践。截至目前,温岭法院已有6起案件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而且相当一部分案件不止1名证人出庭”,温岭法院刑庭庭长吴琛介绍,这些证人既有普通的目击者,也有警方及专家证人。

  为了加大对出庭证人的保障力度,温岭法院对出庭作证有顾虑的证人,通过遮蔽外貌、改变声音及远程视频等方式,并技术处理裁判文书上的个人信息,解除他们的出庭之忧。此外,该院还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补助,明确补助范围标准,对出庭证人给予经济补贴。

  在主要依靠言辞证据而缺少客观证据的案件中,如何询问证人,助法官断案呢?温岭法院依照《刑事案件法庭询问规则》,规范了法庭询问。法官可通过观察证人作证时的神态、语言表达等,对证言的真实性有更为直观的了解,从而建立起有效内心确信并作出判决。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庭审中法官将减少主动发问,引导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争议点充分对抗,并强化证人出庭。这意味着,今后,这种刑案证人出庭情况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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