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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9月28日

  (2016)浙0304民初2585号

  温州市唯美公主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晓节与被告温州市唯美公主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18号

  刘必虎: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益友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必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27号

  万后志: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博涵纸制品加工场与被告万后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50号

  温州市瓯海娄桥益豪眼镜加工场:本院受理原告汪霞与被告温州市瓯海娄桥益豪眼镜加工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717号

  温州力详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饶明康与被告温州力详服装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946号

  陈永乐、魏余算: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润锦塑胶制品厂与被告陈永乐、魏余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19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10号

  李云章: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仙岩瑞鑫脚手架出租店与被告李云章、刘建锋、浙江建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659号

  温州万光贸易有限公司、何雪春、张丽英、吴作强、娄伟光、王雪、张美花、张维忠: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万光贸易有限公司、何雪春、张丽英、吴作强、娄伟光、王雪、张美花、张维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33号

  浙江山农特产有限公司、藤桥禽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金贸包装有限公司、老人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山农股份有限公司、叶周松、项洁欧: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军支行与被告浙江山农特产有限公司、藤桥禽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金贸包装有限公司、老人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山农股份有限公司、叶周松、项洁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894号

  孙苏仁、周爱华、刘一曼: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军支行与被告孙苏仁、周爱华、刘一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041号

  杨军、向莉、陈伟宏: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军支行与被告杨军、向莉、陈伟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24号

  金道忠、吴磊: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金道忠、吴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29号

  吴磊、戴乐门: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吴磊、戴乐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33号

  郑碧和、黄正: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郑碧和、黄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936号

  梅恩道、候丽英、梅林进: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与被告梅恩道、候丽英、梅林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4049号

  陈美伶、陈晓芳、徐海和、黄锡柱:本院受理原告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美伶、陈晓芳、徐海和、黄锡柱、徐时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4368号

  李陈斌:本院受理原告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志聪、杨雷仙、杨智攀、李小龙、李陈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4267号

  鄢小群、周君特:本院受理原告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鄢小群、周君特、余小红、杨智攀、林成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叶信燕: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周胜杰、黄玉萍、乐清市晶星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宏图、林丽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周宏图、林丽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成富、赵朋连、徐昌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胡成富、赵朋连、徐昌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潘金文、徐赛微、胡成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潘金文、徐赛微、胡成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丁道尧、夏静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支行诉被告丁道尧、夏静静、鲍洪华、朱玉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瞿登法、瞿爱芬、瞿建忠: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瞿登法、瞿爱芬、瞿建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姚供湖、陶岩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姚供湖、陶岩燕、胡成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强、陈登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赵夏芬、王强、陈登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玉明、王晓丹、赵建晓: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岐支行诉被告陈玉明、王晓丹、陈阿法、赵建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潘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潘志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徐昌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徐昌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育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陈育溪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建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陈建峰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缪素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缪素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秀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陈秀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先锋、李爱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先锋、李爱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5)温乐柳商初字第1638号

  浙江兆业紧固件有限公司、戴益横、黄琳迪: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诉浙江兆业紧固件有限公司、温州天昊电气有限公司、戴益横、翁天马、黄琳迪、戴益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2月30日8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1566号

  湖州织里朱斌制衣厂、朱斌:本院受理原告夏宾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020号

  胡军辉:本院受理原告熊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02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3657号

  杨吉民:本院受理安吉众友酒业有限公司诉杨吉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给付货款6.45万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不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本案依法由审判员余文尧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程思瑶、人民陪审员徐颖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9点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707号之一

  上海寰鑫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吉毅薪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寰鑫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由审判员余文尧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程思瑶、人民陪审员许旻一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9点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4912号

  韩卫成:本院受理原告朱晨升诉被告韩卫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4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658号

  无锡文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张鉴伟、刘增法、王海: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江苏商会诉被告无锡文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张鉴伟、刘增法、王海、周金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浙0782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 一、被告无锡文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义乌市江苏商会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从2012年5月10日起按月利率1.5%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扣除已经支付的5万元);二、被告张鉴伟、刘增法、王海、周金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无锡文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张鉴伟、刘增法、王海、周金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12168号

  义乌市天力彩印厂、童元文、姚丽: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稠城敬业复膜加工厂、义乌市天力彩印厂、童元文、姚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义乌市天力彩印厂住所地无人签收法律文书,被告童元文、姚丽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能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义乌市稠城敬业复膜加工厂诉请:判令三被告支付货款579914元及利息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员陈高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森荣、郑欢欢组成合议庭,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苏华峰:本院受理原告吴化松诉被告苏华峰健康权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合计38000元,扣除已支付的5000元,还需支付33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判后答疑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6年12月29日8时40分在本院西门四楼17号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6333号

  张浦东、赵建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华强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8日8时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6296号

  洪忠昶、蒋伟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华强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8日9时2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6395号

  黄维源、杨春莲:本院受理原告方旭明诉被告黄维源、杨春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6293号

  张吉、李攀攀:本院受理原告黄山锋诉被告张吉、李攀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5838号

  傅春坚、浦江县江南服装涂层砂洗厂: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里奥斯安凯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浦江县江南服装涂层砂洗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26民初583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7日8时40分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1003民初5658号

  梁祚福、黄美丹:本院受理原告林国辉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诉讼文书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你们偿还原告担保代偿款314894.86元,并赔偿自代偿之日2014年9月25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月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6-09-28 2 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