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中技宏德低碳建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6年9月20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7364万元。债务人位于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上山村,该债权由富阳市宏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王金法、王金松提供担保(其中以富阳市宏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新登镇上山村290号和新登镇上山村290号2幢、3幢的房屋及土地设置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高殷勤
联系电话:0571-85774681
电子邮件:gaoyinqi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lexunping@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报纸公告应加:“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