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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世相

非洲球蟒养在出租房内

野生动物驯养买卖须取得许可证

  《绍兴晚报》

  近日,绍兴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线索,端掉了一个非法收购、驯养野生动物的“黑窝点”:在越城区蕺山街道一出租房内,解救出20条(只)野生动物,其中不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昨天,绍兴市森林公安民警接受记者采访。

  出租房搜出两条非洲球蟒

  9月20日上午,绍兴市森林公安民警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实施抓捕。经查,陈某某涉嫌非法向他人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黄金蟒及球蟒。据民警介绍,黄金蟒属于缅甸蟒的白化品种,缅甸蟒在我国国内有分布,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球蟒,原产自非洲,在我国参照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保护。

  第二天,森林公安又在越城区蕺山街道三角道地一住宅楼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某与王某系“爬友”(爬行动物玩家)。今年初,两人在王某家隔壁租了一套房用于饲养两人非法收购所得的野生动物。“3个房间内都关养着收购来的动物。”民警告诉记者,经现场清点,出租房内共发现球蟒2条,陆龟科动物4只,狐狸1只,非洲牛箱头蛙1只,另有游蛇科动物12条。

  据了解,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上述涉案珍稀野生动物已被送往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看养。

  人工驯养的也算“野生动物”

  绍兴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国内饲养球蟒,首先要解决球蟒来源合法性的问题。因为球蟒非原产于我国,个别“爬友”手头上饲养的球蟒,都是通过走私等非法途径到达国内的。在来源不合法的前提下,是无法在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获批驯养繁殖许可的。因此,个人驯养蟒蛇,是一种违法行为。

  “购买的动物是人工驯养的,不是从野外抓捕的,不应该算野生动物吧?”在办案过程中,森林公安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不能认为不是野外抓捕的,就不算野生动物了。”森林公安局有关人士说。“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仅从物种上作了规定,并不以其驯养方式、栖息地为准。而司法解释则明确规定人工“驯养繁殖”的规定物种也受其保护,不可随意买卖。

  “国家并非绝对禁止野生动物的驯养和买卖,只是必须首先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民警说,有一点需要注意,即使取得了许可证,也只是有了合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前提,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仍需经林业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销售、利用。擅自饲养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的,还会触犯刑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浙江法制报 世相 00004 非洲球蟒养在出租房内 2016-10-08 2 2016年10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