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抢到一个茶杯
获刑三年多
通讯员 柴豫红 徐方军
本报讯 因为缺钱竟在光天化日下持刀抢劫,近日,江山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抢劫案。
今年6月,被告人周某某女友怀孕,因周某某失业没有钱,女友提出分手。情急之下,周某某起意抢劫。
6月16日,周某某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和医用口罩,于当天晚上来到国际花城凤鸣苑小区71幢附近。见一独自行走的年轻女子毛某某,周某某遂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口罩,尾随其至楼道口后,勒住毛某某,并用刀威胁其交出钱财。
由于毛某某十分抗拒,周某某为尽快逃离现场,拿出水果刀朝毛某某的左背部及左腰部各扎了一刀,成功抢得手提包后逃离现场。
在翻看手提包时,周某某失望地发现,包里一分钱也没有,只有茶杯等物品,于是将抢得的手提包及包内物品丢弃。
经鉴定,被害人毛某某构成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某以暴力方法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