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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有偿搜救 快立规矩

  苑广阔

  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四川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他们并未选择有偿搜救,又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后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搜救。但找到穿越团队时,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作为四川第一个明确宣布有偿搜救制度的景区,稻城亚丁景区方面表示,两年来,这一制度一直让景区背负不小压力。

  这起驴友非法穿越过程中意外死亡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也让“有偿搜救”制度被更多人所了解。所谓有偿搜救,就是景区、志愿者组织在对遇险者实施救援的过程中,实行有偿收费的原则,而不是过去的免费搜救。对于这一概念,很多公众会觉得陌生,或者是难以理解,因为在公众的下意识中,不管是有火灾发生,还是有人遭遇险情,如果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施救过程都是免费的。

  110或119施救免费,因为耗费的是公共资源,花的是财政资金,但是景区景点或者是一些志愿者组织,却属于企业或社会组织性质,他们组织搜救花的是自己的钱,只有坚持有偿搜救的原则,搜救行动才具备可持续性。有网友可能会说,既然这样,那干脆拨打110或119,享受免费搜救不是更好?问题在于,一方面,110和119虽然是免费的,但是在搜救的专业性上却无法和专业的搜救机构相提并论,进而影响搜救的效果;另一方面,景区景点自己的搜救队伍就驻扎在驴友出事地点的附近,集结迅速,也不受各种程序手续的羁绊,从而更能保证搜救的效率,这也是110和119方面所无法比拟的。

  实际上,在亚丁景区驴友遇难事件中,正是因为这名驴友的同伴听说搜救是有偿的,于是没有接受,转而向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导致搜救时间延误,最终该名驴友不幸身亡。试想,如果驴友的同伴接受了有偿搜救,悲剧就有可能被避免。

  近年来,随着各种徒步、穿越、探险活动的兴起,有偿搜救制度更加频繁地走进公众的视野,但却并没有帮助其摆脱目前所面临的尴尬境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部分公众看来,面对随时面临生命危险的求助者,作为景区或救援机构就应该无偿施救。生命至上的原则我们都懂,但景区作为有经营压力,有成本核算的单位,不可能总是无偿付出。如果一直坚持无偿搜救,势必失去参与搜救的动力。与此同时,对于那些既没有购买门票,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非法穿越的驴友,景区也没有参与搜救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们不但不能对有偿搜救给予道德上的指责,反而应该通过法律与制度的途径,让其规范化,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且通过吸纳社会捐助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降低搜救价格,让其在未来能够得到良性、健康的发展,这同样也是在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毕竟在坚持“成本价”搜救的前提下,和生命安危相比,几千几万元的成本,还是值得的。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有偿搜救 快立规矩 2016-10-12 2 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