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公告清单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债务人债权本金债权利息抵押物担保情况丽水市华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690.9491.67抵押物:浙江太特阀门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绿谷大道376号厂房及土地1:丽水市飞欣实业有限公司 2:艾哲伟 3:吴慧优 4:柳温柔丽水市逸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9.585.79无抵押物1:丽水市华隆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潘丽英 3:汪成春、陈雪妹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息、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温州汇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戴女士电话0571-8775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