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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试点垃圾分类“实名制” 垃圾“扔”得好,还能去超市消费

  杜静静 石勇生

  报纸、饮料瓶、废旧金属,甚至是废电池、灯炮等有害垃圾,打包后贴上二维码标签,投进智能回收柜里,就能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兑换,攒到一定分数就能在小区门口的超市刷卡消费。近日,上虞在百官街道新世纪小区试点推行“垃圾智能分类”,这个小区也成为绍兴首个实现实名垃圾智能分类的小区。

  这两天,上虞区环卫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小区里设摊宣传。不少居民前来咨询,领取二维码智能卡。二维码是每个家庭的垃圾专属“身份证”,由此实现垃圾分类“实名制”。

  在小区的中央花坛边,摆放着全新设备。有垃圾袋自助发放机、可回收垃圾智能回收平台和有害垃圾智能回收平台。安装设备的浙江村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正耐心地演示给居民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们看。

  居民把二维码智能卡平放入垃圾袋发放机的红色扫描区,听到“嘀”的一声之后,机器下方的“取物口”即有垃圾袋和二维码出来。

  当天,居民张大妈就拎着一摞废纸箱来“尝鲜”:在可回收物放置电子秤上称重后,将可回收物的二维码对准机器扫描口扫描,扫描成功后,投递门自动打开,废纸箱就可扔进去了。

  工作人员说,巡检人员通过终端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就可知道这袋垃圾来自哪户居民、垃圾分类是否准确、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巡检后产生的数据会第一时间回传到数据平台上,以短信方式告知该居民。简单来说,这个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项目是利用了目前流行的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垃圾投放可溯源。

  废纸、塑料等常见可回收物品,回收价高于市场价格的5%至10%。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还可获得公益积分,当天就有居民换取1000多分,1个积分相当于1分钱,可在小区门口的超市消费。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2 上虞试点垃圾分类“实名制” 垃圾“扔”得好,还能去超市消费 2016-10-17 2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