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10月18日
(2016)浙0304民初04191号
郑锋: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作仁与被告郑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04249号
温州市金丝帛贸易有限公司、陈建华、陈怀中: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山支行与被告温州市金丝帛贸易有限公司、法派集团有限公司、陈建华、陈怀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04250号
温州市万通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范西尼服饰有限公司、陈建华、陈怀中、陈建敏、刘嵘、陈映霞、彭星: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山支行与被告温州市万通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范西尼服饰有限公司、陈建华、余虹、陈怀中、陈建敏、刘嵘、陈映霞、彭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896号
张镇柯:本院受理原告路易金狐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镇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990号
易国平: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创能达服装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易国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1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02214号
陈温龙、吴晓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支行与被告陈温龙、吴晓微、温州市中梁红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02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01531号
张燕罗、新昌县奥力丰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人本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燕罗、新昌县奥力丰轴承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3民初015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01789号
陈友才、林上欣、郑玉坤: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友才、林上欣、郑玉坤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3民初017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01790号
叶利萍、洪健、张金龙: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叶利萍、洪健、张金龙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3民初017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2909号
浙江弘丰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光伟与被告浙江弘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弘丰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陆卫东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3民初2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浙江弘丰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朱光伟工资160000元及利息(以16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从2015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朱光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本院予以免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17号
温州市新焦点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孔祥伟、汪小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温州奥米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旺德富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孔祥伟、孙福财、汪小微、孔霜霜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5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18号
温州市新焦点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孔祥伟、汪小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温州奥米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旺德富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孔祥伟、孙福财、汪小微、孔霜霜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5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2498号
王小芬、何璇、杨相利、陈碎霞:原告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2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3674号
吴国强、黄微燕:本院审原告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国强、黄微燕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3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7989号
王素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及郑章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8066号
陈金荣、徐素微、梅旭东: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李敏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8067号
陈金荣、徐素微、梅旭东: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朱永飞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8207号
蔡益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城支行诉你及蔡银兰、黄明安、潘少秋、黄彬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8911号
卢振华、金路、卢衍满: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2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2309号
梅旭东、陈金荣: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精实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2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2423号
乐清市雁荡山假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及梅旭东、王蓓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2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2424号
乐清市雁荡山假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你及梅旭东、王蓓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2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4902号
项建红:本院受理原告张宪连诉你和杨瑶义、李建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