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浙江基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长江天音电子有限公司、楼学东、傅靖、嘉兴鸿锦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魏俊雄 (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浙-2016-A-21-001),转让方已将其对浙江捷众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本金余额为15772176.61元及所含的相应利息的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

  请贵方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电话:13901801999          

  联系人:魏俊雄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6年10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6-10-20 2 2016年10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