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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深圳万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深圳万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万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深圳万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余额:元(截至2015年10月31日)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原贷款行1浙江双溪医药有限公司53,500,000.002012信银杭湖贷字第00257号/2012信银杭湖贷字第00258号/2012信银杭湖贷字第00259号/2012信银杭湖贷字第00260号保证:杭州恒基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邱向瑛夫妇、邱向军 抵押:林仙君、黎桂春2012信银杭湖最抵字第000928号/(2009)信银杭湖人最保字第000054号/(2011)信银杭湖人最保字第000531号/(2011)信银杭湖人最保字第000532号/2011信银杭湖最保字第000674号 中信银行湖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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