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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等从权利),已于2016年7月15日依法转让给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债权清单如下:

  序号借款人名称(主债务人)合同编号本金余额利息(暂计至原债权银行封包日2014年6月30日)代垫费用担保人1杭州英发物资有限公司33010120120040134、3301012012004212322,650,000.003,994,355.2830,500.00保证人:杭州富大物资有限公司、杭州东煌物资有限公司、浙江盈佳控股有限公司、梅渭良、林依昀;抵押人:梅渭良、林依昀2杭州东煌物资有限公司33010120120031487、3301012012003765316,232,323.943,987,864.4836,500.00保证人:杭州富大物资有限公司、浙江盈佳控股有限公司、梅渭良、林依昀3杭州唐杭物资有限公司33010120120037554、3301012012004596718,130,405.533,286,246.2470,000.00保证人:杭州东煌物资有限公司、浙江盈佳控股有限公司、梅渭良、林依昀;抵押人:梅渭良合计57,012,729.4711,268,466.00137,000.00

  注: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16年5月10日,利息暂计至原债权银行封包日2014年6月30日;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5、上表债权金额、利息及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抵质押物信息,以相应合同、权证及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电话: 0571-87836688、13968117559

  特此公告

  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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