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尽招数对抗执行,甚至自行在家发电
“老赖”拒不腾房,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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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购买的太阳能发电设备 |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讯 法院查封房子准备拍卖,她就找人假装租客搬进去占着;法院采取断水断电,她就在房间里安了太阳能发电装置,对抗执行她很果断,可对于应该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王某却是能拖则拖。
昨天上午,杭州江干法院执行局一行前往王某位于丁桥后珠美邻嘉苑的住处,对她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据了解,自杭州中院统一部署的集中强制腾退专项行动以来,江干法院已经腾退房屋21处,其中自动腾退的有16处,强制腾退5处,另外还对3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昨天上午9点,执行法官赶到王某的住处,敲门无人应答,便找来开锁匠撬锁。开锁匠刚开工,屋里就传来一阵女人的声音,十几分钟后,门终于开了。开门的是王某的女儿朱某,王某并不在家。屋子里很昏暗,只有一盏灯泡,餐桌上摆放着剩饭剩菜。10月21日,江干法院已经对这套房子采取了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但王某一家自行购买了太阳能发电装备,维持房屋的供电。
“如果不是有这套房子,我是不会借钱给王某的,现在看来,幸好当时作了抵押。”昨天,申请人屈某也赶到了现场。江干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4月15日,王某和屈某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5万元,借期为2个月,月利率为1.5%,并以位于后珠美邻嘉苑这套73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借款担保。到了还款日期,王某也没有任何消息,屈某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王某好赌,欠了不少债,每次都通过借钱拆东墙补西墙。见王某一拖再拖,屈某干脆起诉到了法院。2015年6月,江干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屈某本金5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及律师费等。不过,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
今年年初,法院执行局对王某的房子进行查封,准备评估后拍卖。谁知,执行法官发现一个男租客住在里面,对方还拿出了一张20年的“租约”,而租金仅5万元。“20年租期,租金5万元,这合理吗?”执行法官提醒男租客,如果要主张租赁权,可以到法院正式提起执行异议。
不过,男租客最后并没有到法院提起异议。今年8月,执行法官再次到王某的房子查看情况,又发现有一个女租客。经法官说理释法后,女租客随后搬走了。为抵抗法院执行,王某只好自己搬了进去。
昨天在腾退期间,王某回到住处。执行法官向她解释了关于强制腾退的相关规定,并要求她配合执行。接下去,法院将对王某的房屋进行评估并上网拍卖,屈某对拍卖款有优先受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