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畅饮后各自回家,却在车祸中悲剧“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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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许波涛 陈艳艳 彦明 瓯文 木易 马松青
时间:10月26日 地点:慈溪法院
两个好友同桌畅饮后各自回家,途中却双双遭遇车祸,戏剧化的是,两人遭遇的竟是同一事故。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4日晚上,天雾蒙蒙的,游某驾驶摩托车,开到慈溪宗汉街道附近时,撞上了正在前面行走的一名男子,对方倒地受伤,游某自己也连人带车摔倒了。他起身后,看到男子倒在车子后面,也没细看,就慌忙扶起摩托车逃跑了。
不幸的是,被撞男子接下来又被行经此处的3辆小轿车相继碾压,造成重型颅脑外伤、颅内出血,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1月6日,游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巧合的是,这把人撞倒的游某和不幸身亡的宋某,是暂住在慈溪市横河彭桥的一对四川老乡兼好友。
据了解,当天下午4点半的样子,游某骑摩托载着宋某从彭桥出发去庵东吃晚饭。席间几个朋友边说边笑,一起喝了2瓶白酒。饭后,宋某说有事要先走,半小时后,游某也告别朋友,起身回家。没想到,两人在途中撞在了一起。
“那天雾很大,路边又没有路灯照明,我也记不清有没有开大灯了,就40多公里的时速在开。我刚开始看到一个黑影,就踩了一下刹车,并往右打方向,但还是撞上了对方。”游某说,自己是酒后驾车,还撞上了人,也不知道那人伤得有多厉害,心里就想着先跑了,“我一个在外打工的,没有钱赔,心里很害怕”。
回家后,游某接到一个住在龙山的朋友来电,听说了宋某在历崔线宗汉街道路口遭遇车祸死亡的消息,心里“咯噔”了一下。
第二天一早,游某在医院见到了死去的宋某。此时,他已经确信自己撞的正是宋某,却没有勇气开口向死者亲属承认。越想逃避越是煎熬,游某终究顶不住内心压力,在姐夫和朋友陪同下前去自首。
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游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事故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宋某未靠边行走、三辆小轿车驾驶员疏忽大意,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法院判决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