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共计租金20,108.81万元,违约金1,467.38万元,留购费3万元,罚息156.4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15日,下同,2015年12月15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款项由浙江八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八达控股集团诸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抵押人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00万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该项目在诉讼保全中查封了被申请人相关资产(详见我公司网站)。该项目于2016年1月提请诉讼,目前尚未取得法院有效判决。
上述租赁债权有银行股权抵押,且质押股权存有拟上市的可能。同时该项目存有租赁标的物的物权及部分查封资产,故债权变现前景较好。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请见我公司网站(www.gwamcc.com)刊登的营销公告、处置公告或与我办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产交所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 赵翠翠
联系电话: 0531-82079635 传真: 0531-82079799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 0531-82079797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