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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打人 司法拘留10日

  通讯员 周祺 邵慧彬

  本报讯 日前,三门法院对一名殴打诉讼参加人的当事人王某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王某因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在庭审现场,被告王某因对第三人陆某在庭上的陈述不满,竟起身扇了陆某一个耳光,导致陆某当即面部红肿,鼻子出血。庭审被迫休庭,后陆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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