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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和事佬

亲子继子推诿赡养义务 七旬老人陷入生活窘境

调解员析法说理解纠纷助老人安度晚年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梁飞

  丧偶改嫁 担负起继母的责任

  周阿玉今年71岁,家住嘉兴市秀洲区的一个小镇上。了解周阿玉的人都知道,这位老人一生命运坎坷,日子过得很是艰辛。

  32岁,本该是年轻人成家立业的好时光,周阿玉却遭遇了人生一道大坎。这一年,丈夫因病去世,年轻的周阿玉不得不独自一人挑起照顾老人孩子的重担。在此期间,周阿玉的勤劳能干也被周边人看在眼中。

  后来,看着周阿玉照顾一家人实在辛苦,有人给她牵起了红线,周阿玉也因此认识了邻村的郑立刚。因为同样遭遇了丧偶的悲痛,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并且组建了新的家庭。可是,当时的郑立刚家非常贫困,妻子去世后,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而郑立刚还要既当爹又当妈地抚养两个儿子。

  为了更好地照顾新家庭,周阿玉在改嫁的同时,索性将当时只有13岁的亲生儿子托付给了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则搬到了家徒四壁的郑立刚家中,担负起了继母的责任,帮助抚养15岁的郑波和12岁的郑杰两兄弟。

  因为夫妻俩都很勤劳,经过多年的努力,原本清苦的日子明显有了好转,而且越过越红火,两个继子也渐渐长大成人,并且成家立业。老大开起了毛衫门市部,当起了老板,娶了媳妇生了娃;老二大学毕业,找了份稳定的工作,生活和美。

  按理说,生活越来越好,孩子们也都有了各自的归宿,周阿玉和郑立刚夫妻俩也算是卸下了家庭的重担,正该是享受生活的时候,可是夫妻俩却应了那句老话——共患难易,同富贵难。随着年龄的增长,年近五旬的两人时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就争吵起来,有时候甚至上演“全武行”。

  时间一久,夫妻俩开始了分居生活。一次,因为生活上的小纠纷,夫妻俩又起了争执,而且越吵越凶,周阿玉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赌气之下索性在外面租了房子自己住。这一住就是好多年。

  老伴去世 亲子继子撂下赡养担子

  在外独居的日子,周阿玉全靠自己拾掇田地卖点蔬菜过活,脾气倔强的郑立刚也不曾劝说老伴搬回家,两个继子也几乎撂下了赡养继母的担子。亲生儿子李修成更是因为和母亲感情一般,很少过问母亲的生活。

  2014年4月,郑立刚因病去世。周阿玉的精神状态也变得越来越差,但是两个继子也没有劝她搬回家里住。

  8月的一天,由于心情苦闷,加上长期积劳成疾,周阿玉生病住了院,亲生儿子拎着水果来看了她一回,两个继子却没有露面,这让躺在病床上的周阿玉感到心酸。

  出院后,周阿玉的身体虚弱了不少,显然无法像以前那样自力更生,可是周阿玉却找不到人照顾自己。考虑到老伴去世了,自己的年龄也越来越大,周阿玉就萌生了回到亲生儿子身边的想法,希望自己老有归宿。 

  听说了周阿玉的想法后,郑波和郑杰两兄弟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对于周阿玉提出的赡养费,却并不认同。在他们看来,老太太很早就离开家独居了,并没有照顾好家庭,如今既然要搬出去跟亲生儿子住,理应由她的亲生儿子李修成负责养老,何况父亲已经去世,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周阿玉的亲生儿子李修成虽然同意母亲搬回来一起生活,但也有自己的不甘心。在他看来,母亲年轻时就早早改嫁,在自己成长过程中长期“缺席”,根本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且母亲走了这么多年,平时来往也很少,自己与母亲之间的感情也不亲厚,如今不应该由自己一个人来赡养她。

  就这样你推我让,明明养了三个儿子,到头来却无人赡养,陷入生活窘境的周阿玉只好向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希望三个儿子都承担起赡养的义务。

  明法说情 调解员律师联手解纠纷

  调解员姚金宝听说周阿玉的遭遇后,立即联系了其继子和亲子所在的村,并偕同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张荣发律师一起上门做周阿玉三个儿子的工作。

  在了解情况后,姚金宝首先对郑家两兄弟的不赡养态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从感情上来说,老人家辛苦一辈子都是为了子女,在重新组建家庭的时候,你们两兄弟尚未成年,上学念书、衣食住行都需要开支。夫妻俩通过一起努力为两兄弟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从继母的责任来讲,周阿玉并没有亏待你们,现在继母年纪大了,理应得到赡养。

  而对于亲生儿子李修成这么多年的“冷漠”,姚金宝也进行了批评教育,“你作为亲生儿子,这么多年不闻不问,其实是对她最大的伤害。”

  对于李修成抱怨母亲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姚金宝说:“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虽然你的母亲后来改嫁了,但是你们的母子关系无法改变,更何况从小也是她把你抚养长大的,现在你就有赡养她的义务。”看到李修成沉默不语,调解员再次劝说道。

  而另一边,张荣发律师也开始从法律的角度对儿子们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教育。张律师说,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当然,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样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周阿玉改嫁后,来到郑家抚养两个孩子长大,已经在事实上形成抚养关系,履行了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就应该对继母承担赡养义务。而亲子对母亲的赡养义务更是不可回避的,应当确保老人安度晚年。

  经过一下午的协商调解,三个儿子很快认识到自己的赡养义务,并愿意承担起各自的责任。最终,根据周阿玉的个人意愿,周阿玉今后与亲子李修成一起生活,并由李修成承担今后的赡养义务,而作为继子的郑家两兄弟则需补偿周阿玉一定的赡养费。看到三个儿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的那刻,一直愁眉不展的周阿玉终于松了口气,因为自己的晚年总算有了保障。

  继子亲子都有赡养义务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因为涉及到亲子和继子的赡养义务,使得这起赡养纠纷变得复杂起来,但亲情总归是无法割舍的,希望我们身边不要再发生类似的赡养纠纷。

  从本案叙述的事实来看,继母与继子之间的抚养关系是成立的,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双方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老人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应该早就形同亲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感上讲,继子女必须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而对于亲子来说,都说血浓于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无论是情感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能断绝的。因而,李修成赡养周阿玉是无法推卸的责任。

  (文中当事人除调解员和律师外,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和事佬 00016 亲子继子推诿赡养义务 七旬老人陷入生活窘境 2016-11-03 2 2016年11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