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 闻

瑞安扎实推进 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瑞金宣

  本报讯 11月2日,瑞安市出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农房抵押贷款机制、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从制度上建立和完善涵盖农房确权颁证、价值评估、融资机制、风险处置、风险补偿等环节的配套政策与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以农房抵押的小额循环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并开展年审制贷款,分期分段式、宽限期等还款方式创新,适当延长农房抵押贷款期限。同时,《方案》还在确权办证、风险分担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抵押物处置、抵押登记和价值评估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配套措施。

  为鼓励农房抵押贷款,《方案》在强化政策激励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方案》提出,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大对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的政策扶持,比如市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农房抵押贷款的风险补偿等。同时明确了试点阶段的不同目标,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责任考核,并将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的年度考核。

  自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包括瑞安在内的59个县(市、区)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瑞安市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上升至国家试点层面。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瑞安市迅速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优化农房抵押登记手续,制定瑞安市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本,建立农房产权交易流转平台。截至2016年9月末,瑞安市共有12家银行机构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39.67亿元,比年初增加5.27亿元。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瑞安扎实推进 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2016-11-04 2 2016年11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