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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

浙江法院部署推进“三大机制”建设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先富

  本报讯 浙江是案件大省,在法官人数不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怎么样才能让大量案件既立得进来又办得出去,而且还要办好?

  11月4日至5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在台州召开全省法院“三大机制”建设推进会,部署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全省三级法院一百余名院长坐在一起,就如何解决案多人少、提高司法服务等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

  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表示,“三大机制”既是一个有机整体,也各有独自内涵:大立案是前提条件,只有让案件立得进来,才有服务的可能、才有调解的必要;大服务是价值目标,只有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才能避免“裁判虽公但感觉不公”情形的发生;大调解是核心功能,只有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等机制的解纷功能,才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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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浙江法院部署推进“三大机制”建设 2016-11-07 2 2016年11月07日 星期一